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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张海涛 |
| 写信时间: | 2012-10-17 09:15:17 |
1、您反映在2012年10月16日参加科目三场外考试没有通过的情况。支队驾管所经查阅其考试成绩记录,您第一次参加考试扣分项目有:1、通过“线、标、站”不按规定减速慢行,扣100分。2、车辆行驶方向控制差,扣100分。3、行驶中空挡滑行,扣100分。第二次补考扣分项目有:1、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情况,扣100分;2、行驶中空挡滑行,扣100分;3、选择档位不当,造成车辆抵挡高速行驶或者车辆抖动,扣100分。您科目三场外考试记零分,成绩为不合格。
2、您在信中提到科目三电子路考仪建设问题,此项目建设市局已立项,正在建设当中,预计年底可试运行。
3、您在学习机动车驾驶时应当注意的几个技术问题;1考试车辆变更车道,应提前观察左右、后方等交通情况,看左右后视镜时,考生应有明显偏头观察动作,操作顺序应为打转向灯、看反光镜、确认安全后变道。2停车前要降档,停车前没有要求必须减档,要根据道路的交通情况和行车速度判断是否减档,但不能长时间踏离合器踏极,否则视为空挡滑行。3经过站点要减速,考试过程中,通过“线、标、点、路口”等,必须观察左、右交通情况,减速慢行,这与车辆行驶速度无关,科目三场外考试主要考安全驾驶意识。
您如对考试员执考有疑问,在考试员讲解不合格原因后仍不满意,可在考后由驾校领队带领,到分管副所长办公室查询成绩,听取解答。不要轻信什么“潜规则”,更不要相信所谓的“了难”,那只是少数别有用心的人骗取钱财的一种手段。要坚信,只有练好过硬驾驶技术和本领,才能顺利拿到驾驶证。
|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 回信时间: | 2013-01-17 15:09:42 |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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