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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邹国政 |
| 写信时间: | 2011-12-15 09:09:07 |
我乡团胜村村民邹国政在市长信箱中反映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方,因堆放砂砾石,影响了邹国政同志正常的农业生产。我乡党委政府闻讯后,高度重视,和国土局、团胜村共同协商,与邹国政本人达成如下意见:
1、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造福子孙的民生工程、保收工程,对因工程暂时给村民带来的不便,请多予理解和支持。
2、经国土局、乡政府、团胜村与邹国政本人协商,支付邹国政2400元补偿金,他本人表示非常满意。
3、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我乡党委政府突出以人为本,协调村场和项目施工方的关系,确保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害,项目施工方有良好的施工环境。
团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28日
| 回复部门: | 华容县人民政府 |
| 回信时间: | 2011-12-30 17:23:04 |
| 满 意 度: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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