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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唐静 |
| 写信时间: | 2012-12-18 10:00:54 |
关于湘阴县城区小学配备校车问题的信访件收悉,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十分重视校车管理工作,早在2012年5月21日,县长黎作凤就召开了县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学生用车管理问题,会议明确了学生用车领导小组和校车运营模式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部门监管、属地负责”;
凡不能通过城市公交客运保障的中小学生、幼儿,应全部纳入基本运营模式保障,主要是解决农村中小学学生、幼儿上下学问题。目前就城区内学生上下学问题按照省政府2011年53号文件,有条件的城区应鼓励学生步行上下学和乘坐公交车上下学。
二、标准校车普及工作是一项惠民工作,但也是一个新生事物,我县按中央、省、市要求,积极行动,2012年12月,成立了湘阴县金桥校车服务有限公司。2013年1月11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校车管理工作大会。会后,教育局召开了专题会,专门部署安排我县校车管理工作。明确了标准校车普及工作三年完成,所有标准校车归口校车公司管理,争取在2014年底全面覆盖。过度期内所有非标准校车全部由交警大队发放临时准运证,坚决打击非法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三、根据《关于建立并完善学生用车(船)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湘学车办发[2012]2号)文件通知,我县校车管理为专营模式。目前我县校车政府补贴标准为:新购标准校车政府一次性补贴10000元/台,学生乘坐补贴每年补贴10000元/台。其他优惠政策正在与相关部门衔接,争取给予政策范围内最大的优惠。
四、2013年1月5日,黎作凤县长就校车工作召开会议,决定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校车管理,2013年346万元和2014年432万元财政补贴全部用于新购标准校车补贴、学生乘坐补贴及困难学生乘坐补贴。
五、我县校车运营管理是参照岳阳县的管理模式(省校车办试点单位),标准校车每年向校车公司缴纳1200元管理费用,另加每年1200元的风险管理基金,校车公司年终对没有出现交通事故的校车每台奖励600元。关于校车燃油补贴的问题,目前我县交通和财政部门正在积极努力向上级政府争取。
湘阴县教育局
| 回复部门: | 湘阴县人民政府 |
| 回信时间: | 2013-01-19 10:59:51 |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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