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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徐斌 |
| 写信时间: | 2013-02-23 20:32:50 |
徐斌:
你好!你反映问题,我们经过调查了解,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教育是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职责,在控流保学工作中同样如此。政府有职责,教育部门也有责任。县委、县政府在组织学生入学,确保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中,历来要求政府和教育部门联动,动员村(居)委会、司法所、学校多管齐下做好学生控流保学工作。但是,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县委政府和县教育局主要负责组织乡镇、村(居)委会、和学校做好本地区、本单位学生入学动员工作,具体由乡镇、村(居)委会和学校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学生控流保学工作。也就是说,县委政府和教育局负责我县范围内控流保学工作的组织协调,乡镇、村(居)委会和学校负责各自范围的具体落实。因此,乡镇、村(居)委会和学校教师在控流保学工作中负有直接责任。目前,在控流保学过程中,确实存在着政府行为有所缺失的现象,村(居)委会、乡镇司法所参与不够。县委政府和县教育局多次要求乡镇、村(居)委会和学校密切配合,切实有效做好控流保学工作。我们也会将你反映的情况及时向县委政府汇报,争取乡镇、村(居)委会积极参与到学校控流保学工作中来,动员各方面力量,切实做好学生的控流保学工作。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13年3月4日
| 回复部门: | 岳阳县人民政府 |
| 回信时间: | 2013-03-04 09:54:13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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