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李超: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就来信反映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来信中反映电视节目中购物频道及电视广告过多的问题基本属实,但目前还没有较好的解决办法。
原因有二:一是广告已是一项产业,它需要包括报纸、网络、户外及电视等媒介推动,看报纸、上网、户外活动等都可看到诸多广告,电视广告与购物频道设置是经济大环境影响所致。
二是县、区级电视网络公司主要负责电视信号传输与维护,信号源由省市统一提供,我们无权设置或变更节目频道,这种情况全国各地基本一致。
感谢对广电事业的关注与支持,也欢迎对我们今后的工作给予更多的监督,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云溪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 0 1 2年1 2月1 2日
| 回复部门: | 云溪区人民政府 |
| 回信时间: | 2012-12-13 08:10:05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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