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房改房的住户如果在买房是"第二套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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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产证上注明的是"房改房",听人说房改房住户再买房不属于"第二套房",但又有人说是"第二套房",请问哪种说法是对的?
写 信 人:
许国明
写信时间:
2012-12-20 10:29:34
信件回复:
许国明,
你好。
根据建房[2010]83号《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您所述的情况:产权人名下登记房改房若再购买房产属于第二套房。
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O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信时间:
2013-01-18 16:15:36
满 意 度:
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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