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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钱亚 |
| 写信时间: | 2011-04-18 11:04:51 |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关心,现回复如下:
根据有关规定,新生儿上户时,其父亲或者母亲提供一份自愿更改其新生儿姓名的情况说明,便可在给新生儿上户时改名字。
特此回复
|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 回信时间: | 2011-05-12 16:23:00 |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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