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尾军网友:
你好!你通过市长信箱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我们针对你反映的情况进行了相关调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你村所修的道路是经过党员、组长和村民代表研究决定的,修建该路也确实使更多群众得到实惠,村级干部利用权力私自决定修通自己门前路的事实并不存在。
二、码头碑桥头至余塅乡的道路属于江西余塅乡所修。你村硬化的道路当时计划宽度为3.5米,但你村考虑到3.5米不能满足现实需要,故实际所硬化的道路宽度为4米,硬化资金有所增加,你所反映的钱用于了比原计划加宽的0.5米的道路硬化。
三、去年,镇政府对你村近5年的村级财务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清查审计,清查审计过程由群众代表全程参与监督,镇经管站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进行了公示。今年你村的村务公开栏公示了去年的财务收支情况,如有疑问,请查看村务公开栏或者到镇查看你村的财务审计报告。
特此回复。
龙门镇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