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李磊,
你好。
《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岳阳市价[2010]133号《岳阳市物价局,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下达我市主城区住宅公共性服务等收费指导价格标准的通知》的规定,装修押金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一次性向业主和装饰装修企业收取。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应市民要求于2007年设立装修押金专项账户。岳阳市民可自主选择在物业服务企业缴纳或在是房地产管理局装饰装修办缴纳装修押金。
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 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 回信时间: | 2012-03-15 10:44:14 |
| 满 意 度: |
差
|
- 回复内容总评价:0 次
-
非常满意
0
-
满意
0
-
基本满意
0
-
不满意
0
-
非常不满意
0
- 回复速度总评价:0 次
-
非常满意
0
-
满意
0
-
基本满意
0
-
不满意
0
-
非常不满意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