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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周尛翔 |
| 写信时间: | 2016-11-10 15:49:35 |
周先生:
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您只需带购房合同、双方身份证明和购房发票,并不一定需要全款的发票。就可以办理不动产房屋预告登记。
| 回复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回信时间: | 2016-11-15 15:35:25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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