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浏览量:4743次
尊敬的领导,您好!请问2017年4月份生第二个小孩的女职工,9月份将休完158天的产假,因小孩需继续母乳喂养等原因还想续请3个月的假,有政策支持吗?盼回复,非常感谢!!
| 写 信 人: | 万年太久 |
| 写信时间: | 2017-08-25 13:06:27 |
万年太久:
你好!来信已收悉!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第五次修正案》的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即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难产假加15天、生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加15天)外增加60天产假 。您已休满158天再休假无相关政策支持。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 回信时间: | 2017-08-28 13:10:02 |
| 满 意 度: | 非常好 |
万年太久:
你好!来信已收悉! 感谢您对人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祝生活愉快!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 回信时间: | 2017-08-28 17:50:25 |
|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