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浏览量:4871次
| 写 信 人: | 蒋 |
| 写信时间: | 2017-09-30 18:00:07 |
您好!
我市城区已设置禁止鸣笛的交通标志,机动车在城区不得鸣笛。近期,因107国道封闭修路,白石岭南路成为过境车辆重要的通行道路,包括大量过境的大货车。对于产生噪音的一些违反交通法规的大货车,交警部门将严格查处。路面执勤民警针对机动车违规鸣笛已开展执法行动,特别是夜间违规鸣笛大货车的查处整治,尽力为您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给您的生活带来的困扰,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交警工作。
|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 回信时间: | 2017-10-13 09:30:01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