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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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文星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全面真实记录我县脱贫攻坚历程和成果,根据《湖南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办法》(湘档通〔2017〕62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湘档发〔2020〕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精准扶贫档案是指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全面真实记录我县脱贫攻坚伟大历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作用和历史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意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重工作实效,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大局,把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作为收官工作的重要内容。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对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领导;县档案局履行监督指导职责,指导、帮助建立健全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县扶贫办、乡镇(街道)负责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组织实施,将其与精准扶贫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建成、同步验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收集本单位涉及精准扶贫的文件材料,完成本领域内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贫困村驻村帮扶力量要结合完成脱贫攻坚收官任务,积极参与协助做好所驻村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县档案局和扶贫办要加强协作配合,加强调查研究,强化齐抓共管,指导帮助督促各级精准扶贫文件材料形成单位完成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目标任务。各单位应统筹解决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所需经费,确保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有效开展。 三、切实做好材料收集。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掌握精准扶贫档案资源分布情况,对应归档的精准扶贫文件材料要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同时要防止重复归档和随意扩大归档范围。要广泛收集反映脱贫攻坚历史伟业和先进感人事迹的图片、音像、实物等各类珍贵资料。各单位要在2021年1月31日前将2020年底前形成的精准扶贫文件材料收集到位。 四、切实强化规范管理。各级各部门对收集的精准扶贫资料要进行梳理、规范、细化,做好组件(卷)、分类、排列、编号等整理工作,防止“拿起来一盒子,翻起来一摊子”问题出现,确保精准扶贫档案的真实、齐全、完整和实体安全。县级、乡镇(街道)精准扶贫档案分为综合管理类、精准识别类、精准施策类、精准脱贫类等四类,照片、光盘、声像等特殊载体实行集中统一保管。各行政村应建立贫困户档案,一户一档。精准扶贫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分为30年和10年,具体按照《湖南省精准扶贫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湖南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乡镇(街道)、村(社┖拖喙叵刂钡ノ灰淦肱淝肯嘤Φ牡蛋腹芾砣嗽保蛋腹芾砣嗽庇蛋缸ㄒ抵杜嘌担胫扒坝Π炖淼蛋腹ぷ鹘唤邮中M平蛋甘堤骞芾碛氲蛋感畔⒐芾硐嘟岷希骷陡鞑棵旁谧龊镁挤銎吨街实蛋腹榈嫡淼耐保纬傻缱游募蛋浮J占⒄砗螅鼐挤銎兜蛋竿骋灰平幌氐蛋妇止芾怼� 五、切实加强开发利用。要及时利用精准扶贫档案为脱贫攻坚考核评估、总结宣传、监督指导提供有效依据和支撑,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可追溯、可查询、可评价,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利用精准扶贫档案资源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当代中国发展的显著制度优势。积极推进部门间精准扶贫档案信息共享,有效利用精准扶贫档案维护贫困群众合法权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社会公众提供档案信息服务。 各级各部门要在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2020年底前形成的精准扶贫工作文件材料归档整理工作,并做好迎接国家、省市检查验收准备。 湘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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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乡村振兴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其他政策文件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县扶贫办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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