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2023年度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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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县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工作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总揽,锚定“全省乡村振兴样板区”目标,以乡村振兴“十大引领性工程”为抓手,科学谋境升划和统筹推进“五大振兴”,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业产业强镇、乡村治理、人居环级、农村现代化、农村公共服务现代化、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等样板建设,为农业强国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贡献湘阴力量。
一、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全力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 1. 千方百计稳定粮食生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进一步稳定粮食生产面积,确保全县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18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50万吨左右,其中早稻面积稳定在39万亩以上。加快低镉品种选育和推广,抓好水稻低镉品种试验示范,争创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 2. 保障生猪等“菜篮子”产品供应。深入实施优质湘猪工程,完善生猪产能调控机制,确保年生猪生产60万头,力争全省生猪调出大县排名进位;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行动,积极发展池塘标准化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增殖等生态养殖模式;切实抓好蔬菜生产,蔬菜、水产等保供能力显著提升。 3. 强化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确保我县74.44万亩耕地一亩不少;建立并落实好“田长制”;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全面完成耕地抛荒治理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持续推动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 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实施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协调合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强配优人员,负责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问题排查整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发展等相关工作。 5. 进一步加大监测帮扶力度。安排有帮扶能力的中层以上干部对监测对象进行帮扶,对监测对象每月走访一次,对稳定脱贫户每季度监测一次。采取专项排查、集中排查、定期排查、系统反馈问题核查与日常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常态化监测。 6. 进一步强化就业和产业帮扶。持续发展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重点扶持我县辣椒、藠头、养生菌、螃蟹、鲈鱼等特色产业,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持续稳岗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大帮扶车间的支持力度,落实好“周调度、月统计、季通报”制度,实现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就业规模只增不减的目标。 7. 进一步落实帮扶政策。继续落实对口帮扶、消费帮扶、驻村帮扶、结对帮扶、社会帮扶。加大对湘西保靖县长潭河乡支持力度,持续推进帮扶产品进工会、进食堂、进市场,多轮次组织业务培训,提升驻村结对帮扶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持续落实教育、医疗、危房改造、易地搬迁后续帮扶、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针对性开展帮扶,开展“万企兴万村”“同心美丽乡村”“送爱下乡”等活动,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持续开展结对帮扶。 8. 进一步管控风险隐患。着力做好问题集中排查整改和常态化问题整改,积极防范小额信贷、信访舆情、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衔接资金管理等风险,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三、深入实施“六大强农行动”,推进乡村产业发展 9. 在做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上发力。大力实施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坚持“一县一特、一镇(村)一品”产业布局,推进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链发展,重点通过招商等措施做强做优渔制品产业链,持续培育壮大辣椒、养生菌、藠头、鲈鱼、螃蟹等特色产业,其中全县辣椒面积达3万亩,樟树镇新增1000亩,稳定藠头面积2万亩,新增养生菌大棚1000个,特种水产面积达12万亩,鹤龙湖镇新增螃蟹养殖面积500亩。打造一批特色产业绿色精细高效生产基地,创建一批特色产业园区、特色产业小镇、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重点村。重点实施鹤龙湖国家产业强镇建设、杨林寨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和樟树“辣椒小镇”建设。 10. 在培优经营主体上发力。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推进加工企业“微升小”“小升规”,推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深入推进“百企”工程,培育标杆龙头企业,加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支持一批油料类龙头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产能提升。开展鲈鱼、龙虾等预制菜研发和生产。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支持集体经济扶持村发展。引导各类主体加强联合合作,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和组织机制;推行土地入股、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联耕联种等多种经营方式,提高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 11. 在打响农业品牌上发力。持续打造湘阴辣椒、湘阴藠头、湘阴鲈鱼、鹤龙湖螃蟹、杨林寨养生菌等区域公共品牌,统筹推进两个“三品一标”,构建区域公共品牌、片区品牌、“一县一特”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梯次发展的品牌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专项风险监测,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和“两证+追溯”动态管理,提升品牌信任度。加强品牌宣传,实施“湘媒”推“湘品”行动,开展“湘菜名县”创建和“湖鲜美食”评选活动,办好樟树港辣椒文化节、三塘藠头节等各类节会活动,组织各类优质农产品参加各类农业展会活动,不断提高湘阴农产品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 12. 在提升装备设施上发力。抓好高标准农田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推进智慧智能农机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提升农产品加工机械化水平。完成5.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1000亩,争创省政府真抓实干激励奖励。继续争取省市农业农村部门支持,争取在近两年内,我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应建尽建。加强农机科研创新,依托湖南智能农机创新研发中心,开展藠头、辣椒机械收获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进发展智慧农业,支持创建1个以上数字农业创新应用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13. 在乡村产业融合上发力。推进早熟油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特色小镇、“一村一品”等项目建设,培育一批五星级休闲农庄,做活农文旅结合文章,发掘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重价值,积极争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14. 在农业绿色发展上发力。坚决打好“十年禁渔”持久战,开展已退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对重点退捕渔民实施“一对一帮扶”,确保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奔小康。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化肥绿色增效、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继续抓好秸杆、农膜等废弃物综合利用。扎实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抓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带动提升受污染耕地治理水平。 四、统筹协调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 15. 统筹抓好乡村软硬件建设。推进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和数字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房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做好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大力推进重点防洪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河湖水系综合治理等水利项目工程建设;制定乡村道路建设规划,2023年建设产业路28.8公里,明确建设标准,探索多元投入机制,高标准建设“四好农村公路”,全面提升乡村道路建设水平。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建设,抓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村卫生室建设,加强农村就业服务。推进城乡公交、城乡供水和城乡供气一体化工程,做实筑牢城乡教育与公卫提质升级工程。力争创建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农村客货邮示范县。 16. 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聚焦乡村生态振兴,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导向,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村容村貌提升和示范创建为主攻方向,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完成7000户厕改任务,力争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4个,市级美丽屋场4个,县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5个,县级美丽屋场45个。创新工作举措,在垃圾源头减量、人居环境社会多元投入等方面创造湘阴经验,以六塘乡为重点,全力打造人居环境省级示范乡镇,持续推进金龙镇、鹤龙湖镇、樟树镇人居环境示范片建设,争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国先进。 17.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建强支部堡垒,树牢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深入推进“党建+网格+协会”和“群英断是非”等基层治理模式;加强农村“三资”监管,充分发挥最大效益;进一步完善乡村自治、法治、德治建设,探索“一社三会五员”村民自治机制,和社区工作职业者体系建设,开展村(居)民代表常态化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和清廉乡村建设,持续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培育文明风尚,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创建县级以上文明村(社区)30个,文明乡镇2-3个。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进一步提高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切实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积极推进移风易俗,整治大操大办、天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办好各类文化活动;配合抓好农村非法宗教活动治理,确保农村社会安宁祥和。 五、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创新力度 18. 加大政策保障。财政部门要在保证涉农预算专款专用的前提下,出台支持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用活用好各类资金,要按照农业农村部门的产业发展布局,提前储备产业发展项目,重点用于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制定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农田水利专项资金方案,出台金融、保险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充分发挥银行、保险等部门金融支农政策,有针对性地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信贷支持、金融服务和保险支撑。政府办研究出台推动工商资本下乡和返乡创业方案,开展“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湘商回归、返乡创业”等活动,鼓励发挥村(社区)和群众主体作用,制定激励政策,搭建返乡创业平台,有序引导、支持和鼓励工商资本和在外务工、经商人员到乡村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特色乡村产业。 19. 强化用地保障。在年度用地计划中预留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不低于10%的城乡增减挂钩指标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各类建设,确保乡村振兴项目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充分依托国家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扎实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规范村民集中建房,涉及农民住宅、农村公共公益服务设施、集体经营性产业等新增建设用地,在符合镇(乡)村规划、产业政策、用地条件的基础上,积极组织耕地占补平衡和用地报批,做到应批尽批,保障项目及时落地。 20. 加强人才保障。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不断充实基层人才力量;建立全县人才信息库,将“三百工程”库内的乡村振兴、工业经济类人才选派到村(社区)、企业进行技术指导、联点帮扶。深化基层人才培育,加大“三农”干部培训和电商物流、市场营销等专业人才的培训力度。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定期开展“乡村振兴带头人”“乡村振兴十大杰出青年”等评选,对农村实用人才在融资担保、财政扶持、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21. 强化示范机制引领。县级重点推进杨林寨乡和鹤龙湖镇争创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樟树镇实施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建设,分乡镇出台示范镇推进工作方案,金龙镇、六塘乡等特色鲜明、基础良好的乡镇要积极争创市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杨林寨乡、鹤龙湖镇、樟树镇要创建3—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社区),其他每个乡镇(街道)要创建2—3个以上的乡村振兴示范村(社区),推动全县乡村振兴破局起势、整体联动、大面见效。培育乡村振兴示范主体,要把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和具体实践,实现以点带面、以面带全,推进乡村振兴全面铺开。强化考核考评机制,加强对乡镇和部门的全面考核,实行“赛马比拼”机制,建立完善乡村振兴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年底评选一批先进乡镇、村(社区),给予表彰奖励。 22. 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单位党组(委)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制定学习计划,纳入党组(委)会议和党建学习活动的重要内容。各重大项目、专项行动、重点工作要成立专班,由相关县领导兼任组长。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乡村振兴战略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分管负责人,建立“周调度、月讲评”工作机制,具体日常工作由党委农办或乡村振兴办负责实施。持续完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深化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衔接的专项监督,推进农村土地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供销社综合改革和渔场改革等,不断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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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乡村振兴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其他政策文件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湘阴县乡村振兴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公开层级3 | 市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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