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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仕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湘)文综罚字〔2023〕F-000011号

  案由名称: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当事人名称(姓名):

  名仕网吧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叁仟元整(3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肆元伍角(4.5)元。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湘阴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处罚日期:

  2023-10-23

  行政处罚履行的方式和期限: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公共文化
一级事项 行政处罚 二级事项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公开时限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开主体 湘阴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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