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新名仕会娱乐服务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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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湘)文综罚字〔2023〕F-000008号 案由名称: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当事人名称(姓名): 湘阴新名仕会娱乐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行政处罚内容: 2.责令关闭。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湘阴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处罚日期: 2023-08-11 行政处罚履行的方式和期限: 责令关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不申请行政诉讼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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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公共文化 | ||
| 一级事项 | 行政处罚 | 二级事项 | 对娱乐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 公开时限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 ||
| 公开主体 | 湘阴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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