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A2021-J34657)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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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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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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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检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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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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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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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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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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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2021-J3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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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湘永食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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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芯糕(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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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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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9日,我局收到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检验报告》(№:A2021-J34657),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当事人生产的灯芯糕(糕点)(生产日期:2021-06-05、规格型号:散装称重)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批准,2021年7月14日,我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并于2021年8月25日依法向当事人下达处罚决定书(湘阴市监处〔2021〕22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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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食品药品监管 |
| 一级事项 |
食品安全 |
二级事项 |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食品摊贩经营登记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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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食品安全法》、《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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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主体 |
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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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层级1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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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