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关于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公示(1)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 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关于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公示(1) |
| 编稿时间: 2023-3-3 来源: 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核查处置公示-2023年3月 |
| 序号 |
报告编号 |
被抽检企业名称 |
不合格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核查处置情况 |
| 1 |
DCGZ2022002885 |
湖南全都旺食品有限公司 |
淮山味苏打饼干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
2022年12月15日,本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收悉编号为22SP05470的《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载明,2022年11月18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生产销售至广州市利亨荣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淮山味苏打饼干(生产日期:2022年09月09日;规格型号:445岁(18包)/包),经依法抽样检验,其酸价(以脂肪计)项目实测值为0.5mg/g: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的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在收到上述《检验报告》后,对检验结果既无异议也未申请复检。本局遂于2022年12月16日对当事人子以立案调查当事人在收到本局送达的上述《检验报告》后,向本局陈述申辩称读批次食品是2022年09月09日生产并出厂的,在出厂前,已进行中辩称检验,且检验结果合格,在被抽样单位经抽样检验不合格的原因题价率经销商未按包装标示的储存条件储存造成的,因为包装标示已经易由于示要在常温下保存,经销商一般是长期置于超过常温环境的卖场明确提.上述食品酸价超过标准要求不一定是生产者的问题。本局经核查所以法查实上述违法事实,决定接受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经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对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审核意见、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进行审查,本局拟作出以下决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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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食品药品监管 |
| 一级事项 |
行政处罚 |
二级事项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 公开时限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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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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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主体 |
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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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层级1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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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