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关于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公示(1)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 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关于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公示(1) |
| 编稿时间: 2022-10-10 来源: 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核查处置公示-2022年10月 |
| 序号 |
报告编号 |
被抽检企业名称 |
不合格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核查处置情况 |
| 1 |
NCP22430624569930638 |
湘阴县南湖洲镇好益佳精品超市 |
本地茄子 |
镉(以Cd计) |
2022年7月7日,本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收悉编号为“NCP22430624569930638”的《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载明:“检验项目:镉(以Cd 计).mg/kg;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053;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5009.15-2014。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综上所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的规定,构成“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本局遵循行政处罚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并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二百九十四条(二)之“1”基准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8元,并处罚款10000元;罚没合计10008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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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食品药品监管 |
| 一级事项 |
行政处罚 |
二级事项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 公开时限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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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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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主体 |
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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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层级1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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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