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司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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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湘阴县司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职责是:负责 “148”法律服务专线及全县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负责参与全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负责对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但在社会上服刑的犯罪对象实施社区矫正。负责全县法律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及管理工作;负责查处法律服务人员私自受案、私自收费、办人情案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查处社会上的“土律师”、“黑律师”。负责拟订全县依法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全县依法治理及普法学法检查考核工作。负责承办公民申请的和法院指定的法律援助案件,为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负责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予以证明;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负责让吸毒成瘾人员在社区的牵头、监管下,整合家庭、社区、公安以及卫生、民政等力量和资源,在社区里实现戒毒。负责对本县内特殊人群涉毒人员(身患严重疾病和妊娠期、哺乳期的妇女及残疾人中涉毒违法犯罪人员)进行集中收治、日常管控及教育转化,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二、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总计974.8万元,支出总计974.8万元,年末收支平衡。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收入决算974.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833.8万,中央及省拨款收入141万元。
2015年支出决算974.8万元。
三、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74.8万元.主要支出包括:
基本支出707.37万元,系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施购置、法治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社区戒毒工作等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267.43万元,系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中心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干警特岗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施购置等各项日常公用经费及前期建设费用等支出。
四、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17.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5万元,比预算减少0.35万元,降低2%;公务接待费2.42万元,比预算减少12.58万元,降低83%。
支出决算明细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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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财政预决算 | ||
| 一级事项 | 财政预决算 | 二级事项 | 部门决算 |
| 公开时限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
| 公开主体 | 湘阴县财政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部门网站,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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