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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事项名称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三)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五)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申请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已办理营业执照;二、符合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三、项目已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四、已进行安全预评价;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已完成。

办理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5、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6、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办理地点

行政服务审批中心安监局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单位将申请材料报南阳市行政服务审批中心安监局窗口。

2、受理:南阳市行政服务审批中心安监局窗口受理登记。

3、审查:安全监督管理三科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现场进行审核。

4、出具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5、送达:通知有关企业到南阳市行政服务审批中心安监局窗口领取。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安全生产
一级事项 依法行政 二级事项 行政许可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公开主体 湘阴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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