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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 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事项名称

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事项名称短语

日常用语

法定办结时限

30 ( 自然日 )

业务系统

实施主体

应急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联办机构

委托部门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安全生产
一级事项 依法行政 二级事项 行政处罚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公开主体 湘阴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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