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变更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名称,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等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处罚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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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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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变更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名称,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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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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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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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的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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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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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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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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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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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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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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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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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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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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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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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或专项执法方案要求,采取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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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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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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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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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审批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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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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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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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表明执法身份。依法调查和保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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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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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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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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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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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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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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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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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安全生产 |
| 一级事项 |
依法行政 |
二级事项 |
行政处罚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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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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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主体 |
湘阴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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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层级1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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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