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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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政策解读 一、补贴对象及范围 唯一住房经鉴定属于C、D级或经认定确属无房户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 二、补贴依据和标准 根据改造成本,改造对象贫困程度和新建房屋结构、面积,维修幅度等,实施差异化补助。 三、不予纳入危房改造补贴的几种情形 1、已享受易地搬迁、避险解困、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等任意一种类型的; 2、因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名下有商品房、小车、工商登记的; 4、属财政供养人员的; 5、其他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相关情形。 四、申报、审核、发放程序 1、农户申请; 2、村级评议; 3、住建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联合审核; 4、村、乡、县三级公示; 5、函告农户。 验收合格一个月内将补助资金通过县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直接拨付至对象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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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农村危房改造 | ||
| 一级事项 | 部门文件 | 二级事项 |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
| 公开主体 |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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