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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营运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并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洋沙河;洗涤废水、锅炉排污水、锅炉软化处理废水及锅炉纯水装备反冲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并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洋沙河。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做好车间强制通风和作业人员劳保措施,强化作业人员、设备的规范操作及管理。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日常养护,做好基础减振、屏障、隔音降噪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四防措施。废原料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经收集后综合利用或处置;污泥经板框压滤机处理后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润滑油包装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强化公司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司营运环境,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实行有序、整洁、安全生产。
(六)做好环境管理工作。设置专门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公司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公司环境信息。
(七)你公司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1t/a,NOx≤0.7t/a,CODr≤4.9t/a,NH3-N≤0.5t/a。(六)做好环境管理工作。设置专门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设备和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工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七)你公司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2.3t/a、NOx≤2.0t/a、VOCs≤1.7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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