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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营运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湖南君德工贸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洋沙湖,最终排入湘江。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的污染,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做好车间强制通风和作业人员劳保措施,强化作业人员、设备的规范操作及管理。木料加工、喷漆件打磨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收集后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房外挥发性有机废气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系物须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3/1355-2017)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调漆、喷涂、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经处理后,其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有机废气满足《湖南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表1企业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后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屏障和降噪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四防措施。废边角料、废水性漆桶、布袋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综合利用;废油漆、废油性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强化公司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司营运环境,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修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实行有序、整洁、安全生产。
(六)做好环境管理工作。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公司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公司环境信息。
(七)该项目迁建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1.0 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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