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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设计、施工及营运过程中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做好污染治理工作,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湘江;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湘江。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做好车间强制通风和作业人员劳保措施,强化作业人员、设备的规范操作及管理。破碎、气流粉碎等产生粉尘工序均设置单独密闭间,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在破碎间沉降;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气流粉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屏障和降噪等防治措施,确保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四防措施。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矿油及包装桶、废氢氧化钠包装袋、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弃劳保用品、生活垃圾、不能回用的粉尘等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强化公司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司营运环境,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实行有序、整洁、安全生产。
6.做好环境管理工作。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公司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公司环境信息。
7.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1.7t/a、氨氮≤0.2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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