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玉伟新材料有限公司碳酸盐原料洗涤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拟于近期对《湖南玉伟新材料有限公司碳酸盐原料洗涤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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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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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玉伟新材料有限公司碳酸盐原料洗涤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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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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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工业园区洋沙湖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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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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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玉伟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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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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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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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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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玉伟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6万元),租赁位于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洋沙湖片区健铭大道北侧的湖南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湖南玉伟新材料有限公司碳酸盐原料洗涤技改项目。本次技改项目为湖南玉伟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工程的配套原料物理提纯异地技改项目,不涉及现有工程产品种类、产能及工艺流程变化,总建筑面积为27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通过下料、洗涤、压滤淋洗、包装等生产工艺进行碳酸盐原料洗涤,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洗涤碳酸锌100吨、碳酸钡1000吨。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基础设施均依托湖南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详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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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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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中,做好污染治理工作,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好雨污分流设施。项目洗涤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理和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湘江。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和降噪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三)落实工业固废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的,应当对受委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四)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做好车间生产区、危废暂存间、原料暂存区、产品暂存区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强化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管理,确保设备不出现跑、冒、滴、漏的现象;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水质、土壤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安全。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按相关要求进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六)落实营运期环境管理措施。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及环保人员,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营运期的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公司环境信息。
(七)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1212t/a、NH3-N:0.0261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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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一级事项 |
行政许可 |
二级事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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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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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主体 |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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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层级1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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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