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神州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万立方橡塑保温新材料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经审议,2023年6月21日我局拟批准《湖南神州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万立方橡塑保温新材料生产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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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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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神州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万立方橡塑保温新材料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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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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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金龙镇高新区安康路西侧金龙科创港17#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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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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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神州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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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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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徐工助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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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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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神州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拟租赁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金龙镇高新区安康路西侧金龙科创港17#厂房(其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2度55分19.879秒,北纬28度31分32.753 秒),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6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888m2。项目以半成品胶片、包装袋、透明胶带、润滑油等为原辅材料,通过胶片半成品、开炼、挤出、硫化发泡、冷却、裁切、检验等工序生产橡塑保温新材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库房、办公区、宿舍、化验室,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环保等其它生活配套设施。(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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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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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污染防治。项目营运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湘江。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做好车间强制通风和作业人员劳保措施,强化作业人员、设备的规范操作及管理。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颗粒物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厂界标准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开炼、挤出、硫化发泡工序产生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处理后,其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共用1根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日常养护,做好基础减振、屏障、隔音降噪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四防措施。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废包装袋经收集后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废包装桶、废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储存及生产各工序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六)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2t/a、NOx≤1.0t/a、VOCs≤0.3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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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一级事项 |
行政许可 |
二级事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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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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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主体 |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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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层级1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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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