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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湘阴县资江、洞庭湖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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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政策性文件 二级事项 政策文件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保总局令第35号)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
公开主体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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