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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湘阴县市级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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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湘阴人才办发〔2022〕25号

 

 

中共湘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湘阴县市级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文星街道党工委,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党组织,各相关企业

根据《岳阳市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措施》(岳发〔2021〕17号)、《岳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暂行办法》(岳人才办发〔2021〕15号)和《关于开展岳阳市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岳人才办发〔2022〕3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市级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县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符合《岳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参考目录》中A类(国际顶尖人才)、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省级领军人才)、D类(市级领军人才)、E类(高级人才)(原则上人才的年龄应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内)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岳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参考目录》)。人才所在单位为企业的,应在湘阴县辖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湘阴县辖区范围内缴税和参加社会保险;企业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应在湘阴县辖区范围内缴纳社会保险。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附件2《岳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经用人单位验证后退回)和复印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县属企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含高新区)审核汇总报送县委组织部;不在园区的企业申报对象材料由县工信局审核汇总后,报送县委组织部;其他无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直接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汇总报送县委组织部;省、市驻县企事业单位由用人单位审核后汇总,在认定申报审批表上提出初步认定意见后报送县委组织部。

(三)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对市属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中央和省驻岳企事业单位初核通过的申报对象联合审查,并按照人才所在行业领域分类汇总,交由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复审认定,复审认定结果报市委人才办审定。

(四)公示。经审定通过的各类人才认定结果在相关网站及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发证。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岳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并纳入信息库管理。

(六)动态管理。对于已认定的人才,其工作单位变动及认定级别发生变化等,属于湘阴县辖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按程序要求及时进行信息变更。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是一项重要的人才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发动,积极组织申报,认真做好审核把关。要坚持政治标准,突出人才的工作实绩和贡献,聚焦人才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破除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的观念,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人才分类认定工作有序开展。

(二)申报对象和用人单位纸质材料要求。申报人和用人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1)《岳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审批表》《岳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汇总表》(含电子版);(2)身份证复印件;(3)人才所在工作单位的参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材料;(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5)符合《岳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佐证材料,如人才认定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有关奖项认定一般为近5年内。其中涉及到有排名的奖项、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等,申报人排名应在前三位。(注:申报材料不要罗列,提供符合申报条件、含金量最高的材料即可。)

(三)时间要求。此次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5日。各单位原则上只集中报送一次(附件2《岳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附件3《岳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汇总表》电子版需发至指定邮箱),后续即时受理申报,定期组织认定。

申报地址:湘阴县委组织部5楼524室,联系人:李龙,联系电话:0730-2115695,邮箱:xyxwrcb@126.com。

 

附件:1. 岳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参考目录

      2. 岳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审批表

      3. 岳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汇总表

附件1岳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参考目录.doc

附件2岳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审批表.doc

附件3岳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汇总表.docx

 

中共湘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就业创业
一级事项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二级事项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公开时限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公开主体 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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