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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养老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为有效防范化解养老领域重大风险,切实维护老年群体切身  利益,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养老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 立安全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养老领域存在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突出 问题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坚决打击养老领域非法吸收公众存 款、集资诈骗等非法活动,坚决查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和不担当、 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实现全县养老领域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 见底清零。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重点排查执行落实《老年人权益 保护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开展常 态化的老年人权益保障,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情况;做好养老 领域非法集资的调查处置、依法打击、追赃挽损工作情况,以及 落实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突出问题的安抚安置、风险防范化解、 社会稳定维护等方面主体责任。

  (二)履行监管责任情况。 重点排查各相关部门落实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等突出问题风险排查、监测预警、集中整治和风险化 解等工作情况。

  (三)养老领域突出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重点排查 养老领域项目审批、资金拨付、运营监管、风险防范、问题处置  等重点环节,相关部门和个人失职失责问题和滥用职权、玩忽职  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和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充  当"保护伞",为非法市场主体站台等腐败问题。

  (四)建立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情况。重 点检查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职能单位对自查发现问题进行 立行立改、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完善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监测预警、跨区域联动查处等长效机制情况。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养老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 下简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  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城 管局、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县市监局、县卫健局以及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民政局,汤彦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负责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县民政局: 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负责排查整治民政部门在养老服务机构在备案登记、日常运营、信用监管、风险排查、监测预 警等方面的指导监督管理责任履行情况;负责收集相关职能部门 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情况并建立台账,及时做好总结、上报、通报 等工作;牵头对养老机构申报、领取相关补贴资金情况进行排查, 探索和建立养老领域指导监督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县发改局:负责全县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养老项目的资 金拨付、建设进度、监督管理工作,对普惠性养老项目实施评估, 及时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县城管执法局: 负责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大屏加强防 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加强店牌、功能性广告的监管、审查, 强化户外广告的监管,严禁虚假、夸大类户外广告宣传。

  县公安局: 负责对全县养老机构和养老领域其他风险主体非 法集资风险开展排查,及时将排查有关情况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办公室;负责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全县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案件的 侦办工作,对重大案件和突出风险落实"一案一策、一企一策" 工作制度,做好人、财、物管控,依法开展追赃挽损工作。

  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加强养老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问题的风 险排查、监测预警、化解处置等工作;及时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支持配合县民政局做好相关长效机制 的探索和建设。指导各金融机构配合查询单位和特定个人的开户信息,协助查询涉案账户资金;负责指导督导金融机构做好涉嫌 非法集资养老领域风险主体可疑资金监测工作。负责督导辖内银  行保险机构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各类线索的收集研判,重点对各 类涉及养老领域的账户交易资金异动情况进行分析识别,及时向 有关部门反馈有关情况,配合处非办、公安等部门开展养老领域 非法集资的查处取缔工作。

  县财政局: 配合对养老机构申报、领取相关补贴资金情况进 行排查,及时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县市监局:牵头组织对养老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广告的监 测、监管和整治,依法查处养老服务机构价格违法、虚假宣传行 为;向有关部门提供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相关市场主体明细,并协助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对全县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进行 排查,加强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服务质量安 全监管,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摸底阶段(2022年4月底前)组织召开专项 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统一思想认识, 明确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对照排查整  治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对本地区、本系统养老领域突出问题特  别是涉嫌非法集资的养老机构和养老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的其他风险主体进行进行全面自查,建立相关风险台账,于2022年4月底前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处置阶段(2022年10月30日前).按照 “一案一策、一案一专班"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对排查出的养老领域突出问题和非法集资重点风险进行集中 整治,明确整治目标、责任、措施和完成时限,逐月向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 相关部门联合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 职能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三)督导验收阶段(2022年11月30日前).由专项行 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职 能部门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验收,将突出问题整改和 销号情况报告县政府领导,将有关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按程序移送 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2年12月30日前).认真分析 总结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针对性建章立制,通过完 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备案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措施堵塞漏洞、防控风险,构建防范处置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等突 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要站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把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作为当前最 严肃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不讲条件、不打折扣,落实责任,抓出成效。

  (二)部门联动,分类处置。 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 加强横向协同和上下联动,强化工作举措,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 风险进行分类处置,对涉嫌非法集资、无偿还能力的养老机构和 风险主体,由公安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联动,依法立案查处,  尽快追赃挽损,防止风险升级;对涉嫌非法集资、经评估后资可 抵债、收益稳定的养老机构和风险主体,由属地乡镇通过资产处 置、信贷扶持、招商引资多种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防止风 险外溢;对存在信访举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养老机构和风险 主体,由相关部门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约谈劝导、函告提示、 责令退赔等处理措施,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考核,务求实效。 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不落实、 推诿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因工作不到位、不 落实而引发重大风险,发生重大舆情和集访群访事件的,要实行 一案双查,在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依法依纪追究主体责任, 以严肃问责问效推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养老服务
一级事项 养老服务通用政策 二级事项 国家和地方层面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公开时限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公开主体 湘阴县民政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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