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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城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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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城市综合执法
一级事项 市容环境卫生 二级事项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处罚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令第101号)
公开主体 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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