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排水防涝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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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1目的 为有效防御和减轻暴雨洪涝灾害,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排水防涝有关工作要求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排水防涝抢险应急预案。 1.2基本原则 城区排水防内涝工作坚持“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块负责“的方针,采取分组分片的工作方式,确保各主要排水通道排放通畅,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城区排水防涝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 1.3依据 1.3.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6)《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7)《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1.3.2 规范规程 (1)《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 754-2017); (2)《洪涝灾情评估标准》(SL579-2012); (3) 其它相关规范规程。 1.3.3 相关文件 (1)《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湖南省防汛应急预案(试行)》 (3)《湘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湘阴县防涝抗旱应急预案》 (5) 其它相关文件、规划等。 1.4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责范围内的城市排水防涝抢险应急工作。具体范围为:湘阴县已建成区约14.5平方公里。 具体实施时,根据城管局网格化管理,将城区分为四个网格,以道路中轴线为界,第一网格范围:芙蓉北路以西,江东路以南区域(含洋沙湖大道、顺天大道、中联大道等);第二网格范围:芙蓉北路以东区域;第三网格范围:太傅路以西,江东路以北区域;第四网格范围:芙蓉北路以西,太傅路以东,江东路以北区域。 2城市概况 2.1自然地理 2.1.1 地理位置 湘阴位于湖南省东北部洞庭南岸,东临汩罗,西接益阳,南连长沙、望城,北抵岳阳、沅江。湘阴县县城依托湘江,坐拥江湖风景优美。现状用地已形成由东湖相隔形成的南北两片。北片是县城中心,以行政、居住,商贸为主,南片是工业园区,以食品加工、化工、轻纺、建材为主。城区现状建设用地面积为14.50平方公里。 2.1.2 地形地貌 湘阴县城区属于丘陵地区,地形起伏较大,而且比较破碎。最高处70m左右,大部分区域属于50m以下。西侧靠近湘江的地方地势较低,标高为29-36米之间。地形地势总体来说是东高西低,中间低(白水江),南北两侧高。 2.1.3 河流水系 湘阴江湖甚多,水域面积98.56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41.50%。其中,江河面积14.55万亩,占水域面积的14.76%;湖泊面积约33.2万亩,占水域面积的33.69%。余为洪水季节是水、枯水季节是洲的湖洲,约占水域的15.55%。有湘江、资江、白水江3条。 (1)湘江。又称湘水,为长江主要支流之一,是湖南省境内最大的河流,流域面积9.46万平方公里,全长856公里,历年平均径流量722亿立方米。 湘阴县距离南部上游的长沙航电枢纽仅10公里,使湘阴县的生态环境受到较大影响。湘江从湘阴县城西面由南往北纵穿整个县城,城区内河段长度约7.9km,江面宽度为497.0~832.0m之间,为湘阴县城区的最终受纳水体。 (2)白水江。从湘阴县城东湖南侧东往西橫穿县城区,城区内河段长度约7.0 km,流经湘阴县城区的白水江为湘江(南洞庭湖)的一级支流,在湘阴县文星镇氮肥厂处汇入湘江东支,流域面积176km2,河长37.0km,河床高程25.6~26.83m,平均坡降0.25‰。平均河宽107m,最宽131.3m,最窄95.8m,常年水面宽65.1~98.8m。洪水水面比降受湘江东支水位顶托影响而变化。 2.2洪涝灾害特征 2.2.1 灾害特征 湘阴县降水量年际变化大、年内分配不均,且降水日频率、降水量集中等特性,为本地区致涝的基本因素。暴雨多发生在5~8月,湘江年最高水位5~8月出现频率占89.4%。据实测资料统计,本地最大24h暴雨与湘江最高水位在3天内遭遇几率占12.5%,10天内遭遇几率占18.8%。可见,本地暴雨极值与外河最高水位遭遇较少。但极值与次值,次值与次值遭遇的机会仍很多。 2.2.2 历史洪涝灾害 1948年5至6月全省霪雨不止,湘、资、沅、澧四水同时暴涨,资水一昼夜涨水5.03米,益阳县城水淹2米,滨湖堤烷大部溃决,沅江。湘阴县城全部被淹,水深丈余,湘阴淹死1000多人。 1954年的特大洪灾为近百年来所少见。是年5至8月,湖南气候反常,5、6、7三个月总降雨量达1100~1800毫米,是历年同期平均降雨量的2至3倍,湘、资、沅、澧四水同时暴涨,大部分地区超过或接近历年来最高水位。洞庭湖因受江河顶托,湖水宣泄不下,水位迅速抬升,滨湖一般堤垸水位超出1949年最高水位1米,至8月初,湘阴等县225垸相继溃决。 2010年6月19日,30年一遇的特大暴雨突袭湘阴县,12小时城关地区降水达178mm,县城瞬间成为一座“水城”,当日15时许,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湘阴分校多处积水,整个校园被水围困,水深至少2米;16时许,湘阴县江东西路锦江花园被洪水袭击,数百群众被困;22时40分,湘阴县通达湖水位严重超过警戒水位,湖边居民区被淹,房内水位高度达到2米,从通达湖奔来的洪水源源不断地向房屋里涌进。 2016年7月,湘阴县普降暴雨到大暴雨,7月2日8时至4日8时,全县平均降雨量283.9毫米,所有站点降雨量均超过200毫米,其中最大降雨量为西林站493.8毫米,达到60年一遇。目前,县内各垸区内涝严重,哑河内湖、撇洪渠等频频告急。加之三口四水入湖流量与出库流量差值较大,水情特别复杂,南湖、湘滨、湘资垸均超过警戒水位,其它堤垸均接近警戒水位。据初步统计,强降雨共损坏变压器20多台、输电线路16000多米,冲垮沟渠15000多米,房屋浸水3600多间、损毁1396间,淹没农田12万亩,淹没鱼池鱼塘11万亩,紧急转移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421人,全县9.6万多群众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近6000万元。 2.3排水防涝体系 湘阴县城区建成区面积约为14.5 km2,管网总长度约200.4km(含老城区合流制排水管渠),排水管道覆盖密度约13.82 km/km2, 2.3.1 中心城区主排水通道 整个中心城区最早发源地位于西南角临近东湖和湘江的三角形地块,即三井头片区,然后逐步向北、向东发展,形成“一城三片”的整体格局,总占地面积约7.43km2。2009年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后,对东湖排放口实施了截流,自东湖排放口至污水处理厂铺设了2000×2000-dn1200的截流干管。东湖箱涵排放口设置了闸门,且箱涵上游滨湖路北侧设置了分流井,调控老城区的排水的收集和溢流以及对东湖整体水位的控制。城区主要排水通道如下: (1)滨湖路排水干管:起始端管径为d1500,末端为2.0m×3.5m的合流箱涵,管线起点为接湘阴一中的出水检查井,终点在滨湖路与东湖路交接的分流井处。 (2)通达湖上游排水渠:该排水渠起点在原吉路与新世纪大道交接处,终点在太傅路处。原来该合流箱涵雨污水沿通达湖南侧的d1500管道排入2.0m×3.5m的盖板箱涵,并在通达湖位于太傅路处设置溢流井,当d1500排水管不能通畅排放合流污水时,经六根d600的溢流管溢流排入通达湖。2019年通达湖整治后,沿通达湖南岸沿线新建了2.0m×3.5m排水箱涵,同时改造了通达湖位于太傅路处设置的溢流井,当暴雨时d1500排水管不能通畅排放合流污水时,经新建的2.0m×3.5m箱涵排入湖滨路2.0m×3.5m箱涵。 (3)东湖路排水箱涵:箱涵断面尺寸为2.0m×3.5m,箱涵起点为弼时街与东湖路交叉处以东35m处,终点为接入东湖的排放口。本排水箱涵主要收集沿线位于西南角临近东湖和湘江的三角形地块以北到新世纪大道之间的合流雨污水。 (4)福鑫机埠排水箱涵:该排水箱涵起点通过东湖路排水箱涵与东湖相通,终点为褔鑫机埠抽水泵的吸水管,管涵断面面积为2.0 m×2.0m。 (5)漕溪港上游排水管涵:该箱涵西起湘阴县公安局东北侧,尺寸3000×2900,向西经湘阴宾馆,沿新世纪大道北侧向西敷设,跨太傅路后,向南穿新世纪大道,之后穿锦绣山庄时尺寸转为1000×1800,最后在锦绣山庄西南侧以明沟排入漕溪港,漕溪港下游靠湘江,雨季正常情况下由1800×1600排水涵闸自排,汛期通过漕溪港机埠强排。 1.1.1 排涝泵站 县城内现有三座雨水机埠,分别为东湖机埠、福鑫机埠、漕溪港机埠。雨季时各区域的雨水汇集排水闸涵排入湘江,渍水时由排渍泵站提升排入湘江。 近两年,通过实施白水江(湘阴段)—东湖—湘江河湖连通工程,对东湖排水泵站进行了改扩建,改扩建后总装机980kW;对福鑫机埠进行了设备更新,更新后总装机480kW。 表2.1 主要排涝泵站情况统计表
2.3.2 调蓄水体 目前中心城区主要有东湖、西湖、通达湖、漕溪港四个内湖水体可供雨水调蓄,总水体面积340.7公顷,可调蓄水量约760.0万立方米,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表2.1 主要调蓄水体一览表
2.3.3 防洪堤 湘江经历过的最高洪水位是36.9米,百年一遇洪水位36.00米、五十年一遇洪水位34.95米、二十年一遇洪水位34.30米。湘阴县各内河水系均于湘江外河在城区段相通,故各内河水系50年一遇设计洪水均为34.95米,20年一遇水位34.30米。 湘江由南向北流经湘阴县城,县城位于湘江东岸,白水江从湘阴县城自东向西穿城而过,将县城分为城南、城北两个防洪保护圈,总堤长24.18km,其中城北保护圈堤长20.28km(其中,湘江堤8.52km、白水江东湖垸堤长5.84km、白水江石牛垸堤5.92km、城南保护圈堤长3.9km)。 湘江堤已基本达到了1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城北保护圈的撇洪渠堤防、白水江石牛垸堤防及城南保护圈堤防防洪标准仅5~10年一遇。2020年,白水江左侧防洪堤经过整治,达到50年一遇。 目前,城区东湖、漕溪港、湘江、白水江的联动模式主要如下: (1)漕溪港水位高于湘江水位时,开启漕溪港老闸自排,当湘江水位高于漕溪港时,关闭闸门,启动泵站强排。 (2)白水江入湘江口设置水闸,确保白水江常水位达到29.0m。同时在白水江与东湖连通处设置东湖进水闸,并在东湖入湘江处设置东湖出水闸,平时东湖水自排入白水江,暴雨洪水时关闭东湖出水闸,当水位超过32.00米,开启东湖排渍泵站排水。 最终联动方案以县人民政府或水利部门发布的防洪排涝应急预案为准。 2.4内涝灾害影响 湘阴县中心城区内涝主要影响通达湖沿线、湖滨路沿线等水流汇集和地势低洼区域。 2.4.1 易涝区域 (1)通达湖及上游水系周边易涝区域 该片易涝区主要为尚书路以东、芙蓉大道以西,冬茅路以南、江东路以北易涝区域,地面高程29.0~34.98m,主要汇集芙蓉大道以西、湖滨路以北,先锋路-新世纪大道-车站路以南的大片区域,汇水面积485.3ha,除新世纪大道以北小区域外,均为老城区。 城市尚未大规模开发建设时,自然状态的通达湖上游水系东起吉原路与新世纪大道交叉口附近,自东向西沿冬茅路与江东路之间低洼区域流入通达湖,之后在通达湖东南角向南沿渠道流入东湖。 随着城市开发建设,该汇水区域内雨水排放系统已经基本完善,区域内排水主干管排水线路为:冬茅路与江东路之间由东向西的排水箱涵(d2000~1500×2000)—通达湖—滨湖路北侧排水箱涵(2500×3500)—东湖西北角排水管涵(2000×2000)—排至福鑫机埠。其余雨水管就近接入上述渠道,管径d500-d1500不等,平时雨水直接自排湘江。洪水季节,大部分雨水经福鑫机埠排入湘江,多余的雨水溢流进入东湖,通过东湖机埠排入湘江。由于现状排水主管为排水土渠,为老城区发展片的散排污水和雨水长年累月漫流而成,排水能力有限,且通达湖周边区域低洼处已开发建房,靠湖滨路区域原为东湖水面,被填平建设后,通达湖排水更加困难,当发生超标暴雨时,整个通达湖及上游水系周边区域极易发生内涝。 (2)湖滨路沿线易涝区域 湖滨路及道路以北周边区域,即江东路以南、湖滨路以北、芙蓉大道以西、东湖路以东的区域。该区域主要汇集芙蓉大道以东、湖滨大道以北,原吉路以西,双桥路的区域,汇水面积203.7ha。 湖滨路沿线区域雨水系统已基本建成,雨水部分直接排入东湖,江东路上部分雨水向北排入通达湖及上游水系,大部分雨水主要向南排入湖滨路上雨水管涵。暴雨时,由于湘江水位上涨,老城区雨水最终通过福鑫泵站及东湖泵站提升排入湘江。 由于湖滨路沿线区域南部原为东湖塘湖水面,后因城市扩张,围湖填方,填方区域面积达49.2h。现状湖滨路标高30.14~35.6,该区地面标高在33.25~34.60,而原湖塘水面积周边地坪标高为29.5~32。整体来看,湖滨路以北仍存在众多低洼地带,当发生超标暴雨时,极易造成区域内涝。 2.4.2 易涝点 根据湘阴县2020年城区最新受涝受灾情况,综合考虑历年受灾情况,重点易涝片共6处,具体如下: (1)二月间咖啡馆门口; (2)冬茅路加油站; (3)城东实验学校南门、汽车站南门; (4)芙蓉北路大桥下; (5)安邦华城北门; (6)宗棠广场花之林后面。 2.4.3 重点保护对象 洪涝灾害对城市的影响涉及城市交通、供水供电、单位企业、城市生态环境等诸多方面。根据湘阴县实际情况,确定湘阴县城市防洪的重点防护对象为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一切重要设施、机关部门、经济中心、电视电台等单位及各重点工程。具体对象如下: (1)政府机关:县人民政府、县机关事业单位; (2)电视电台:县广播电视台; (3)经济中心:老城区商业中心; (5)生命线工程: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线路设施; (6)学校医院:小学、中学等各类学校;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各类医疗机构及设施; (7)其他重点对象。 成立局排水防涝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戴翔 副组长:蒋国民、高胜强、岳伟、陈世明 成 员: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城市照明服务中心、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广告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督查考核办公室、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等。 领导小组接受、传达、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指示,督促检查本单位排水防涝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本单位排水防涝抢险工作。 3.2职责分工 局排水防涝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排水防涝应急抢险需要设立:市政组、环卫组、路灯组、园林绿化组、户外广告组、安全生产检查组、后勤保障组、信息舆情组、纪律督导组等9个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工作。 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1)市政组 负责人:谢平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安局执法大队等组成队伍,按网格划分分区负责,协助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开展工作,配足人员、防汛物资和排涝设备,定人定岗定路段,做好城区低洼易涝地段的应急处置工作,保证防洪排涝抢险工作顺利实施。 (2)环卫组 负责人:丰波 责任单位: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对生活垃圾处理并及时清运,确保汛期城市卫生清洁,防止环境污染。 (3)路灯组 负责人:王超 责任单位:城市照明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对城区范围内各主次干道路灯照明设施进行巡查,负责照明设施突发事故的处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路灯照明。 (4)园林绿化组 负责人:张瑞 责任单位: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负责对城区范围内各主次干道路园林绿化进行巡查,及时清理恢复因恶劣天气造成的绿化设施损坏,确保不影响交通。 (5)户外广告组 负责人:黄锋 责任单位:广告管理办公室 根据气象预报,积极响应上级指示,做好汛期广告牌破损、倒塌等应急处置工作。 (6)安全生产检查组 负责人:杜杰 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配合单位:燃气管理办公室 根据气象预报,积极响应上级指示,做好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特别是地下室、停车场、供气供电等设施的安全排查、整改,协助指导各小区物业做好防汛排涝除险等工作。 (7)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易敏 责任单位:计划财务股 为各应急小队排水防涝设施、设备统一采购管理,严格遵守上级相关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确保采购行为合理、合规、合法。 (8)信息舆情组 负责人:王维 责任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协调现场事件信息、资料收集整理,统一指导审核对外信息发布;做好相关舆情引导和实时监控;完成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9)纪律督导组 负责人:陈军 责任单位:督查考核办公室 责对区市政、环卫、园林、等小组处置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对各组及相关工作人员防汛期间通信不畅、缺岗缺位、工作不落实等问题的督导检查。 1、气象信息 县气象局负责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发布。我局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和预报信息,加强城区排水防涝预查、预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水情信息 县水文局负责湘江、白水江水情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当发生洪水时,加强与水文局信息沟通,及时获取准确水位信息。 3、工程信息 当东湖、漕溪港等影响城区排水防涝安全的河湖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水位时,由市政组加强工程监测,发生重大险情时,迅速反馈给局工作领导小组。 4、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交通运输、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应按照相关制度要求上报。 4.2预警类别与等级 根据气象局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内预报责任区将出现暴雨,或已经出现暴雨且可能持续,发布暴雨预警信号,按照暴雨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降雨预警等级分为四级,由轻到重分别为Ⅳ、Ⅲ、Ⅱ、Ⅰ级,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严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1)Ⅳ级预警:当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时,12小时雨量50毫米,启动Ⅳ级预警。 (2)Ⅲ级预警:当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时,6小时雨量50毫米,启动Ⅲ级预警。 (3)Ⅱ级预警:当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时,3小时雨量50毫米,启动Ⅱ级预警。 (4)Ⅰ级预警:当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3小时雨量100毫米,启动Ⅰ级预警。 4.3.1 防涝隐患检查。 (1)市政组对老城区、内湖、排水主通道、重点控制闸站进行隐患排查、调试检修,及时进行清淤、疏浚、修复工作,确保汛期排水畅通; (2)户外广告组对城区户外广告等设施进行隐患排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限时整改;治理存在安全隐患的构筑物、附属物。 (3)路灯组对城区路灯线路、灯杆灯具、变压器、控制箱等路灯照明设施和景观灯饰和景观灯饰隐患排查、调试检修,保障设备的完好,安全运行。 (4)园林绿化组对公园、广场、游园、绿地的低洼易涝处、亲水平台和游乐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加固、修剪、伐除、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 (5)环卫组加强对环卫垃圾收集与垃圾填埋场、中转站等设施的监管督导,每日及时清理环卫垃圾,严禁落叶、垃圾、泥土等倾入排水系统。 (6)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各小区基础设施的隐患排查,特别是地下室、停车场、供气供电等设施的安全排查、整改,协助指导各小区物业做好防汛排涝除险等工作。 (7)信息舆情组利用高清摄像和现代科技信息及时掌握、迅速传递、指挥汛期防汛除险信息工作。 4.3.2 物料准备 各小组要严格执行物资管理责任制,按照领导小组实现下达的物资储备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定点,认真组织落实,及时将储备情况上报领导小组。 要及时添置保障应急物资、器材和设备,提前采购排水抢险泵车、便携式排涝泵,备足安全提示牌数块、反光路锥、铁锹,钢撬棍、雨衣、雨靴和应急油料等。 5应急响应 按照气象预报降雨情况,将城区排水防涝应急响应行动分为I~Ⅳ级。Ⅳ级(一般)、III级(较重)、II级(严重)和I级(特别严重)三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示。 5.1.1 响应条件 当城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响应: (1)已发布Ⅳ级降雨预警,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2)城区重要排涝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且低洼地区积水深超过10厘米,且降雨可能持续。 5.1.2 响应行动 (1)局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根据职责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发现处理险情,及时掌握城区内涝情况。 (2)市政组中心加强对城区道路雨水篦子、检查井等排涝设施的维护巡查。 (3)对城区易涝区域、低洼地带等重点领域的加强巡查。 (4)对易涝区域及周边居民的预警提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及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注意内涝风险。 5.2.1 响应条件 当城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响应: (1)已发布Ⅲ级降雨预警,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2)城区重要排涝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且低洼地区积水深超过15厘米,且降雨可能持续。 5.2.2 响应行动 (1)局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根据职责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发现处理险情,及时掌握城区内涝情况。 (2市政组加强对城区道路雨水篦子、检查井等排涝设施的维护巡查,抢险队集结待命。 (3)对城区易涝区域、低洼地带等重点领域的监管,主要积水严重路面、低洼地实行交通管制,派人专门留守,对于大雨内涝过程中出现的管道塌方、堵塞等情况,能疏通则疏通,确认无法疏通的,半小时内必须调集排水泵抽水排涝。 (4)加大对易涝区域及周边居民的预警提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及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注意内涝风险。 5.3.1 II级响应条件 当城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响应: (1)已发布Ⅱ级降雨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2)城区重要排涝河道水位超设计洪水位,且低洼地区积水深超过25厘米,且降雨可能持续。 5.3.2 响应行动 (1)局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根据职责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发现处理险情,及时掌握城区内涝情况。 (2)市政组加强对城区道路雨水篦子、检查井等排涝设施的管护,各小组加大巡查频次。抢险队视情况撬开检查井盖实施强排,并做好安全标识,防止行人掉入。 (3)对城区易涝区域、低洼地带等重点领域的监管,主要积水严重路面、低洼地实行交通管制,派人专门留守,对于大雨内涝过程中出现的管道塌方、堵塞等情况,能疏通则疏通,确认无法疏通的,半小时内必须调集排水泵抽水排涝。 (4)加大对东湖机埠、漕溪港机埠、福鑫机埠的水位监控,及时开机强排,确保城区末端排水顺畅。 (5)加大对易涝区域及周边居民的预警提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及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注意内涝风险。 5.4.1 I级响应条件 当城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响应: (1)已发布Ⅰ级降雨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2)城区境内重要排涝河道出现超校核洪水位,且低洼地区积水深超过30厘米,且降雨可能持续。 5.4.2 响应行动 (1)局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到岗,抢险队伍到岗待命,各工作组应急响应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调度,及时掌握汛情、灾情,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适时向县政府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 (2)领导小组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政府指挥下及时做出排洪防涝抢险部署,协同住建局、水利局、街道等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排洪防涝抢险处置措施。 (3)市政组中心加强对城区道路雨水篦子、检查井等排涝设施的管护,各小组加大巡查频次。抢险队视情况撬开检查井盖实施强排,并做好安全标识,防止行人掉入。 (4)对城区易涝区域、低洼地带等重点领域的监管,主要积水严重路面、低洼地实行交通管制,派人专门留守,积水易涝点处强排水泵、配电箱等要24小时待命,随时准备抽水排涝。对于大雨内涝过程中出现的管道塌方、堵塞等情况,能疏通则疏通,确认无法疏通的,半小时内必须调集排水泵抽水排涝。 (5)加大对东湖机埠、漕溪港机埠、福鑫机埠的水位监控,及时开机强排,确保泵站运行正常,同时加强与县防汛部门对接,服从整体防洪调度。 (6)加大对易涝区域及周边居民的预警提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警报器、宣传车,以及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及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转移财产,对于内涝风险极高的地下车库、停车场等地,要设置固定提示牌提醒,防止车辆被淹被困的情况出现。 5.5应急响应启动与解除 5.5.1 应急响应启动 根据信息监测和现场实际情况,经局排水防涝工作领导小组分析评估后,由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并按照《湘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信息报告相关要求,执行上报工作。当办公室接到上级指令时,同样启动应急预案。 5.5.2 应急响应调整或结束 当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得到上级应急响应解除指令时,由局排水防涝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小组综合研判后,决定并宣布结束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等级。 5.6应急响应保障 5.6.1 思想保障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局属各单位、科室要充分认识做好城区防汛排涝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城区防汛排涝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防汛排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必须到一线检查指导。要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思想,克服麻痹大意和盲目乐观的侥幸心理,依据职责分工和局指挥部的要求认真做好防汛各项工作。 (2)统一思想,服从指挥。防汛责任重于泰山,内涝期间各可是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局防汛指挥部调度,恪守职责,按照职责做好防汛各项工作。 5.6.2 通信与信息保障 (1)局相关部门和市政组相关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置24小时公开值班电话,严禁脱岗。 (2)建立应急抢险组织机构通讯联络表,出现人员或联络方式的变动,应立即在通讯联络表中更正。 (3)领导小组成员,应急队成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4)及时建立和完善排涝抢险应急联动机制,确保排涝抢险应急工作有序开展。 5.6.3 抢险物资及装备保障 (1)应急抢险专业车辆的采购要充足,必须配置到位。 (2)专业应急抢险物资的存储要专门设点。 (3)物资存放地点: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5.6.4 队伍保障 (1)制定抢险工作方案,明确市政组抢险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 (2)对抢险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应急抢险基本技能。 (3)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人员调整和补充。 (4)专业应急队抢险车辆。 5.6.5 经费保障 应急处置发生的费用,纳入局年度财政预算,由县财政予以保证。 5.6.6 供电保障 鉴于排水防涝抢险需要需要电力支持,局市政组应做好和电力公司的前期对接,制订出救灾现场临时供电办法,提前布局好易涝区域周边点源配置,确保暴雨时强排水泵有电可用。 6.1水毁工程修复 洪涝灾害发生后,遭到水毁的排水管网、配套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根据摸查,按照轻重缓急、分级投入的原则,分年度列入水毁修复计划。对影响当年排涝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修复水毁工程所需费用,列入局年度建设计划。 6.2抢险物资补充 内涝灾害过后,后勤保障组对防汛物资进行清点,汇总出防汛物料的消耗情况,按照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调查与总结 局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排水防涝抢险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排水防涝的规划、设计、管理以及防汛抗洪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对排水防涝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对排水防涝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本预案由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图8.1 湘阴县城区网格化管理示意图
图8.2 表9.1 排水防涝物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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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市政服务 | ||
| 一级事项 | 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 二级事项 |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城市供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公开主体 | 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

湘阴县城区内涝点分布图组织机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