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行动 | 湘阴县漕溪港 雨污分流改造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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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行动 | 湘阴县漕溪港 雨污分流改造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 漕溪港北侧池塘的雨水和污水由于未经收集处理直排池塘,形成黑臭水体,周边群众意见较大,急需改善解决。经县委、县政府批示,由城管局实施漕溪港以北、长岭路以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该工程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通过新建污水收集管网9.6km,新建DN1500水系连通管35m,新建DN500循环补水管538m,水体总清淤量27756m3,生态浮岛及水生植物种植面积1500㎡,将污水管网的污水收集处理后,再将雨水直排连通漕溪港,从而有效解决该处黑臭水体问题。现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上游主管道、水系连通管及水体清淤工作任务已全部完成。
通过改造工程治理,漕溪港北湖风景优美,水体质量较整治前明显好转,湖水澄清透亮,无异常颜色和气味。经连续两次水质检测,水质稳定达标,该处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改并销号。 为巩固治理成效,我局计划采购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维护,定期打捞飘浮物、消除有害藻类、投放石灰消毒,对水体上游雨水管网清淤疏浚等一系列措施确保水质达标,防止问题反弹。同时,严格要求水体管理责任单位做好相关水体巡查管理、定期监测水质水量以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工作,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服务不到位的第三方公司依规给予相应处罚或取消其经营资格,造成重大环境风险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漕溪港水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我局将加强日常管理,做好数据统计、设备维护、泵站管理、药剂投放、管道清淤疏浚等工作,完善水环境保护机制,防止已整治问题死灰复燃,保持水质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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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市政服务 | ||
| 一级事项 | 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 二级事项 |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城市供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公开主体 | 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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