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24年湘阴县文星街道办事处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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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及监督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召开《2024年湘阴县文星街道办事处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起草的《2024年秋季学期湘阴县文星街道办事处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方案》是否适当。 二、听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6月26日下午3:00,下午2:30签到。 地点:湘阴县第二中学。 三、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 四、听证参加人员 (一)听证员(12人) 由听证主持人、湘阴县政府办分管领导、文星街道办事处教育分管领导、湘阴县教育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 (二)听证对象(62人) 1.湘阴县纪委监委代表1人,由县纪委监委推荐; 2.湘阴县人大代表2人,由县人大常委会推荐; 3.湘阴县政协委员2人,由湘阴县政协推荐; 4.部队代表1人,由湘阴县退伍军人事务局推荐; 5.专家学者1人,由湘阴县教育局邀请; 6.律师代表1人,由湘阴县教育局邀请; 7.社区代表4人,由湘阴县文星街道办事处推荐; 8.小区业主代表4人,由湘阴县教育局、文星街道办事处协商小区推荐; 9.学校代表30人,由湘阴县教育局推荐; 10.一年级学生家长代表8人(主要指2024年9月份,其子女将就读文星街道办事处小学一年级的家长),分别由机关幼儿园一园、二园、城东万缨幼儿园、清荷幼儿园各推荐2人。 11.七年级学生家长代表8人(主要指2024年9月份,其子女将就读文星街道办事处七年级的家长),分别由城东实验中学小学部、高岭学校、东湖学校、滨湖学校各推荐2人。 (三)旁听人员(4人)。 听证对象之外的社会人员可向湘阴县教育局报名,由湘阴县教育局筛选产生。 (四)听证记录人员(3人)。 听证记录人员负责在现场记录听证会的过程和内容。 五、听证会注意事项和纪律 (一)请遵守会场纪律,扰乱会场秩序者,主持人有权将其请离会场;会场期间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拍照;禁止使用移动电话及其他通讯工具;会场内请勿吸烟,请不要随意走动,请不要喧哗或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二)听证会参加人发言时请先举手示意,经主持人同意后逐个按顺序发言,其他听证参加人不得随意插话。 (三)听证参加人初次发言请做自我介绍,发言时间请控制在5分钟以内,如时间允许,经主持人同意,可再次简短发言,听证参加人未发表完的意见,可以在会后书面补充。 (四)发言时请观点鲜明、简明扼要、不重复,发言内容请尽量集中在对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明自己对听证议题的意见。 (五)旁听人员不可以在听证会期间发表任何言论,可以在会后书面提出意见。 (六)会后请听证参加人停留,对调整后的方案进行确认并签字。 附件:1.《2024年秋季学期湘阴县文星街道办事处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方案听证稿》
湘阴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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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 一级事项 | 招生管理 | 二级事项 | 招生政策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 ||
| 公开主体 | 湘阴县教育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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