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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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属高中,督学责任区,乡镇(街道)中学,局直二级机构: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北京、南京、安徽、广东、四川、辽宁、湖南等省份均出现关联感染者,我省到目前为止,确诊4例新冠肺炎感染者。为确保全县师生暑期及秋季返校安全平稳,根据省、市、县的紧急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高度警醒、紧急动员、立即行动,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抓紧抓实,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按照湘阴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湘阴教通〔2020〕44号)文件精 神,落实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做到思想不松,机制不变,队伍不散。坚持校园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要有一名行政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加强校园门卫管理和校园值班巡查,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 二、切实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加强校门值守。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暑期校园封闭式管理,结合学校行政管理、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工作实际,合理确定暑期留校的工作人员,其他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校门口要加强值班值守力量,所有进入校园人员一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情况,凡不配戴口罩人员不准进入,测体温必须做到一个不漏。外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实名制登记姓名、身份证、电话和体温检测等信息。 2.加强健康教育。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途径与教职员工、学生和学生家长联系,持续关注国内外疫情发展动态并通报传达当前疫情形势,督促广大师生员工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健康生活习惯,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和通风不良场所,出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加强个人防护,注意配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分餐制、用公筷等,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继续推进教育系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1.全面自查,摸清底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当前疫情防控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各学校(幼儿园)及局直二级机构要认真组织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自查,全面掌握本单位公职人员以及临聘人员(含物业管理、餐饮、保洁等后勤服务、安保、驾驶、维修等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接种情况,详细记录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接种时间、接种剂次、接种禁忌证明等信息,建立管理台账。8月3日前,各学校及局直二级机构将“湘阴县教育系统公职人员(含临聘人员)新冠疫苗接种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2)汇总报送县教育局体卫股邮箱1184643945@qq.com。 2.查漏补缺,限期接种。全县各学校(幼儿园)及局直二级机构要继续组织发动本单位教职员工、离退休教职员工和所有教职员工家属接种,劝导符合条件尚未完成接种的人员尽快主动完成全程接种,确保“应接尽接”。所有公职员(含各类临聘人员),除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确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外,须实现全员接种;未接种人员在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第一剂补种,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第二剂接种。 3.积极引导,应接尽接。各学校要按照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积极宣传引导,做好12-17周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摸底统计、宣传教育工作,告知12-17岁学生,在家长的监护下到对应的接种点进行疫苗接种,确保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15-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两剂次接种(接种禁忌症除外),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12-14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两剂次接种(接种禁忌症除外)。 四、时刻做好应急准备 各学校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适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一旦出现新冠肺炎病例,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处置。所有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要持续关注自己的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及学校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有序组织返校 1.加强健康监测。各学校要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师生员工(包括录取新生和新入职教职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要全面掌握师生员工暑期旅居史和健康状况。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外出,确需离开居住地的,必须向所在学校和单位报备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秋季开学时,全体师生员工须向学校上交“2021年秋季开学师生个人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详见附件1)存档备查。 2.严格开展入校体检。各学校要按照湘阴县卫生健康局、湘阴县教育局联合发文《关于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湘阴卫发〔2020〕54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学生入学体检、新生结核病筛查和师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减少学校流行性感冒、结核病等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发生。师生员工报到入校前出现发热、咳嗽、乏力、流涕等症状的,应暂缓报到入校,在取得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报到入校。 3.合理安排返校报到。各学校继续落实“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锋”返校原则,科学制定秋季开学返校入学工作方案,加大老生返校与新生入学报到的时间间隔。提倡有条件的师生员工返校入学时尽可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学生返校报到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认真进行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 六、开展爱卫运动 各学校开学前后要按照湘阴县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大消毒大爱卫活动的通知》(湘阴教通〔2020〕6号)文件要求,结合“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学校及校园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假期要加强教室、食堂、宿舍、厕所等基本设施建设,高度关注厕所、洗手设施、饮用水等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开学前一周,要组织力量集中开展环境清洁整治行动,要以新冠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控等为重点,清理卫生死角,整治环境卫生,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降低传染病传播风险。开学后,要坚持开展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室内外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治工作,坚持做好日常消毒和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全力营造干净卫生的校园环境。 附件:1.2021年秋季开学师生个人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 2.湘阴县教育系统公职人员(含临聘人员)新冠疫苗接种情况登记表 湘阴县教育局 2021年7月30日 附件1 2021年秋季开学师生个人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
注:1.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当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的信息为准;2.体温高于37.2度为不正常; 3.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须如实填写并对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在开学报到时交学校存档。 附件2 湘阴县教育系统公职人员(含临聘人员)新冠疫苗接种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 单位主要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说明:本表主要统计本单位公职人员以及单位临聘人员(含物业管理、餐饮、保洁等后勤服务、安保、驾驶、维修等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新冠疫苗接种情况。请各学校及局直二级机构汇总上述人员相关信息后,于8月3日下午17:00前报体卫股邮箱(1184643945@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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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湘阴县教育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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