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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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湘教督办〔2016〕64号 各市州教育督导部门: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6〕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与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办。
抄送:各市州教(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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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 一级事项 | 教育督导 | 二级事项 | 学校督导评估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教育督导条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 ||
| 公开主体 | 湘阴县教育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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