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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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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湘教督办〔2016〕64号

各市州教育督导部门: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6〕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与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办。

抄送:各市州教(体)育局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义务教育
一级事项 教育督导 二级事项 学校督导评估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教育督导条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公开主体 湘阴县教育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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