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督导室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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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提升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的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对学校的监督、指导、评价和服务。全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升学校现代化管理水准,为推动我县教育事业规范、内涵、科学、优质、均衡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一是开展督学业务培训。计划开展3次县级培训、1次市级培训,提高专兼职督学的督导视野,增强督学的创新能力,提高督学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开展督学业务指导,加强对新任督学开展常规督导、随机督导和专项督导的指导。三是加强督学队伍管理。 (二)继续做好全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三)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监测工作。分别组织开展小学和初中阶段部分学科教学质量抽样监测,促进均衡发展。 (四)认真开展督导工作。全面做好常规督导、随机督导和专项督导工作。一是制订月度专项督导计划,结合季节特点和学校实际,每月1个主题,开展不同形式的督导工作;二是落实上级部门开展的专项督导工作;三是做好重点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和随机性、过程性督查。 (五)组织实施“三项考核”。一是对督学责任区年度考核;二是对督学的年度考核;三是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直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 (六)做好与省市督导部门的对接,完成省市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地创新工作方式,完成省市教育督导部门、教育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力求“四个”转变 1.推动督导职能由“重督查”向“重指导”转变。以优质的督导服务助力学校科学发展。 2.推动督导内容由“全面”向“局部”转变。由关注规范办学行为的全面督查,转向制约学校发展的重要因素和学校急需解决的问题,聚焦学校发展,解决实际诉求。 3.推动督导方法由“指定”向“随机”转变。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部纳入督导范畴,采取随机抽样和随机督导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逐步加强小学学段管理,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尊重教育规律,把好入口关,切实提高督导工作的生命力。 4.推动督导形式由“重资料”向“重实情”转变。督导检查过程中,查阅资料只是其中一个环节,不是最重要的更不是唯一,将采用指标研读、问卷调查、校园观察、个别访谈、课堂观察、集体座谈等多种形式,凸显督导工作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二)创新“三个”机制 1.科学重组督学队伍,进一步提升督导效能。推进督导机构建设和督导人员配备,调整充实专、兼职督学队伍,拟聘任专职督学17人、兼职督学32人、建立符合新形势下督政与督学需要的较为完备的督学队伍。 2.创新推出培训模块,进一步丰实督学底蕴。督导工作事在人为,但打铁还需自身硬。采取集中培训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学习上要努力做到“先一步、快一拍、深一层”,要成为“教师的教师、校长的参谋”,不断提升督学的学习力、督导力、执行力。 3.切实聚焦教育现场,进一步推进督导研究。教育督导注重“研”字,主要从三方面入手:一是从课题研究入手,提升教育督导研究力。二是从问题研究入手,提升教育督导效能性。三是从制定“规程”入手,提升“一日督导”规范性。“一日督导”坚持做到“一、二、三、四”,即坚持“一个标准”,客观公正,服务学校发展;把握“两个尺度”,严而有格,实而不虚;发挥“三个优势”,信息优势,经验优势,智力优势;实现“四个公开”,文件公告督查内容,集体公示督学名单,投诉电话实行公开,督查结果现场公布。 (三)推进“两大”工程 1.推进办学行为督查工程。以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水平为抓手,以促进学校提升办学内涵、打造特色亮点为关键,认真开展教育重点工作“八无”的督查评估。八无:课程计划落实无挤占,无体罚和变相体罚,无教育乱收费,作业量无过重,在校时间无过长,考试无排名,无重点班、特色班。加大随机督导的频次,建立随机督导的常态机制,重视常态,反对突击,促进学校规范发展、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品质。实施学校发展性评价,扎实开展综合性督导、专题性督导、随机性督导和需求性督导,确保学校办学行为规范。 2.推进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工程。2020年前完成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幼儿园首轮督导评估,之后按每3年为一个周期对全县所有公(民)办幼儿园实现督导评估全覆盖。树立问题意识,发现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保育与教育质量。以幼儿园实际情况为依据,督导评估程序透明,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为幼儿园提供指导和帮助,为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四)建立“一个”体系 1.围绕“教师幸福、学生快乐、群众满意”三个维度,努力建立以目标考核、绩效考核、办学满意度考核为主的绿色评价体系。探索督导工作与其他股室相关工作的融合和结果共用的有效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力争统筹“同工作不同部门的评价一致性”。对学校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学绩效考核、评优、验收等合为一项工程,一次完成。 四、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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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 一级事项 | 教育督导 | 二级事项 | 学校督导评估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教育督导条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 ||
| 公开主体 | 湘阴县教育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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