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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湘阴县湘江、南洞庭湖部分河段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的公示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为加强河湖管理,根据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调整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22〕46号)精神,湘阴县水利局、湘阴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完成了湘江湘阴县躲风亭中学段、湘江东支右岸乌龙嘴段及南洞庭湖湘阴县部分湖段的河湖管理范围划界调整方案编制审查工作,现对上述河湖的管理范围划界调整成果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2024年4月23日至5月8日

  联系电话:0730-2223548

  电子邮箱:19158706@qq.com

  地    址:湘阴县新世纪大道水利局(邮编414600)

  附件:1.078附件1-湘江湘阴县河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调整方案.pdf

  2.078附件2-南洞庭湖湘阴县湖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调整方案.pdf

  湘阴县水利局

  2024年4月23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水利
一级事项 河湖管理 二级事项 水域岸线管理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公开主体 湘阴县水利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2 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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