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阴县岭北镇渠道水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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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湘阴县岭北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944L 住所地: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岭北镇 湘阴县岭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呈报的《湘阴县岭北镇渠道水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局于2024年12月25日组织专家对《湘阴县岭北镇渠道水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设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见附件)。会后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初设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我局基本同意修改后的《初设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湘阴县岭北镇新合、金沙台、躲风亭、合兴等4个村(社区)。其中新合1组四号灌渠、新合1、2组四号公路排渠、新塘片中心路主渠、新合1组三号灌渠、青岭5.6组灌渠、仁寿11组排灌渠、金沙台村部排渠、北干渠等8条渠道边坡冲毁、垮塌、淤塞严重、杂草丛生;新合12、13组和新塘片5组等4处暗涵坍塌、阻水;黄泥墈节制闸、合兴闸、青竹湖闸等3处节制闸启闭设备锈蚀严重,止水失效;金沙7组和大岭3组等2处机埠装机偏小,设备老化,机房破烂不堪。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为确保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并提升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完善水利设施体系。本项目的主要实施内容为:对岭北镇境内8条水毁渠道进行修复,其中清淤长3963m,护砌2117m;拆除重建3处节制闸;拆除重建4处塌暗涵,拆除重建2处机埠,共计装机2台套44KW(单台装机22KW)。 具体内容如下: (一)新合1组四号灌渠长392m,清淤后(其中需拆除原有护坡196m)采用现浇C20砼护砌,护砌厚100mm; (二)新合1、2组四号公路排渠长218m,清淤后采用现浇C20砼护砌,护砌厚100mm; (三)同意新塘片中心路主灌渠修复长655m,采用DN500双壁波纹管,新建取(放)水井15处; (四)新合1组三号灌渠修复长240m,其中明渠护砌206m,采用现浇C20砼护砌,护砌厚100mm;暗涵垮塌重建34m,暗涵采用DN1000预制管,新建连接井2处; (五)金沙台村部排渠修复长度509m,其中明渠改暗涵170m,暗涵采用DN1000预制管,新建取(放)水井6处;明渠采用预制C20砼六方块护砌长339m,护砌厚80mm; (六)青岭5.6组灌渠长338m,清淤后采用现浇C20砼护砌,护砌厚100mm;新建DN1000排水暗涵32m,配套新建一体化节制闸1座,净空尺寸为1.0m×1.0m; (七)仁寿11组排灌渠长281m,清淤后采用预制C20砼六方块护砌,护砌厚80mm;管涌损毁整治1处;新建节制闸1座,净空尺寸为1.2m×1.4m; (八)北干渠清淤1330m,并采用预制C20砼六方块护砌长539m,护砌厚80mm; (九)新合12、13组和新塘片5组等4处暗涵拆除重建,暗涵采用DN1200预制管,拆除并恢复砼路面。其中砼路面厚0.22mm。 (十)黄泥墈节制闸拆除重建,闸孔净空尺寸为1.6m×1.6m,长2m; (十一)合兴闸拆除重建,闸孔净空尺寸为1.8m×1.8m,长7.5m; (十二)青竹湖闸拆除重建,闸孔净空尺寸为2.5m×2.3m,长5m; (十三)金沙7组机埠、大岭3组机埠等2处机埠拆除重建,共计装机2台套,装机功率44KW(2×22KW)。 三、投资概算 经审核,工程总投资550.6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382.01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6.37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30.42万元,施工临时工程32.17万元,独立费用44.63万元,基本预备费25.28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3.1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7.84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8.8万元。 四、工程总工期 同意总工期4个月。 五、有关要求 1.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切实按照四制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建设资金,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严格验收管理;落实工程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经费,加强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本工程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湘阴县水利局负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2.项目实施中,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方案,重大设计变更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3.你单位如对行政确认决定不服的,可在60日内向湘阴县人民政府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6个月内向汨罗市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除线下申请外,还可登录网址https://xzfy.moj.gov.cn/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通过“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附件:《湘阴县岭北镇渠道水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及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审核表 湘阴县水利局 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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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水利 | ||
| 一级事项 | 水利工程建设 | 二级事项 | 水利工程建设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湘阴县水利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 公开层级2 | 市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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