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阴县新泉水厂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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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湘阴县润众农村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湘阴县新泉水厂): 你厂上报的《取水许可申请书》、湘阴县新泉水厂《关于办理〈湘阴县新泉水厂取水许可〉的申请》、《湘阴县新泉水厂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厂建设的取水项目,建设规模日最大取水量为2400m3/d,项目设计年取水量80万m3/a,主要为农村生活饮用水供水,综合用水指标120L/人·d,符合《湖南省用水定额(DB43/T388-2020)》的用水标准,用水水平合理。 二、同意湘阴县新泉水厂在湘阴县新泉镇龟前街附近开采浅层地下水作为主要供水水源,以满足湘阴县新泉镇郭家湖村、双岭村、湘家园村、湘资村、咸丰围村、镜明河村、金义湖村、新泉社区等行政村的居民生活用水。供水人口1.49万人,设计供水规模为2192m3/d,取水量为80万m3/a,取水用途为农村公共供水。 三、你厂在项目运行期要认真落实各项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取水口所在区域的监测,制定并落实事故风险应急预案,确保项目取水水源的水环境水生态安全,对第三方取水户不造成影响。 四、项目设计和建设应采用先进的供水工艺和技术,最大程度的节约水资源。同时,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取水工程必须安装合格的取水计量设施,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并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按时缴纳水资源费。 五、你厂取水必须接受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同时,你厂应编制事故状态下,供水应急预案和处理措施,防止特殊状态下的供水与需水矛盾产生。 六、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湘阴县水利局 2023年3月1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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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水利 | ||
| 一级事项 |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 | 二级事项 | 取用水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 ||
| 公开主体 | 湘阴县水利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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