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制工作一季度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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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今年一季度以来,县河长办认真落实省、市河湖长制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强基础、提效能、创一流、争先进”这一主线,真抓实干,积极作为,努力提升河湖管理效能,着力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工作成效显著。现将一季度工作总结如下: 1.认真复核省级图斑49处,已通过市级审核40处,还剩9处正在审核整改中。 2.市“洞庭清波”办交办“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问题3处,现已销号2处,还有1处正在整改中。 3.未巡先改河湖“清四乱”自查自纠问题6处,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4.开展了河湖保洁整治月专项行动(2023年2月20-3月20日),共清理水域岸线垃圾126.9吨。 5.提档智慧河湖建设,第三方公司正在编制方案,待方案出台后,加快落实,完成建设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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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水利 | ||
| 一级事项 | 河湖管理 | 二级事项 | 河湖长制工作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 | ||
| 公开主体 | 湘阴县水利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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