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明确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19-11-15 16:10 浏览次数: 1

湘阴城执发〔2019〕19号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为认真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岳阳市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问题任务分解清单,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措施、一名牵头领导、一套整改班子、一个时限办结、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现将我局承担的整治工作任务和牵头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明确如下:

1、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技改工程)任务。由范建培副局长牵头,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要求在2019年12月底投产运营。

2、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建设任务。由范建培副局长牵头,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要求在2019年12月底前湘滨镇、南湖洲镇、岭北镇、鹤龙湖镇4处垃圾中转站建成投入使用,石塘镇、六塘乡垃圾中转站在2020年2月建成投入使用。建成后的中转站垃圾转运处理由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

3、船舶垃圾收集点的转运处理。由范建培副局长牵头,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具体负责。

4、墈公塘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由范建培副局长牵头,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5、远大及漕溪港片区湘江排污口整治任务。由范建培副局长牵头,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要求在2020年10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6、白水江南岸东山社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由范建培副局长牵头,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要求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

7、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由祝建平副局长牵头,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协助。要求将2018年以来城区范围内关于餐饮油烟污染的信访投诉清单(包括序号,所属区,具体地址,投诉内容,投诉事件,整改是否到位等内容)整理归档,迎接检查。

8、城区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燃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防治。由祝建平副局长牵头,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要求将2018年以来对城区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燃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防治进行处罚的案件清单(包括序号,案件名称,违法事实,处罚金额,整改是否到位等内容)整理归档,迎接检查。

9、燃放烟花爆竹污染防治。由祝建平副局长牵头,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严格落实县政府全域禁炮的通告精神,建立与社区、街道的联动机制,确保城区范围内基本实现“四零”工作目标。要求将2018年以来对燃放烟花爆竹污染进行处罚的案件清单(包括序号,案件名称,违法事实,处罚金额,整改是否到位等内容)整理归档,迎接检查。

10、渣土运输和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由范建培副局长牵头,渣土运输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大队协助管理。对城区渣土公司资质进行全面审核,规范渣土车运输行为,督促建筑垃圾消纳场做好扬尘治理工作,建立我县建筑垃圾消纳场清单(包括序号,名称,具体地址,消纳能力,扬尘治理设施是否到位等内容)。

11、附山垸垃圾场旧场治理验收后的渗滤液处理和日常监管。由范建培副局长牵头,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

局督查考核办公室将全程跟踪督办,各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措施和实施细则,严格抓好落实,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