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阴县2022年5月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现将《湘阴县2022年5月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湘阴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湘阴县2022年5月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湖南省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湘振局发〔2022〕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农村人口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去年以来,我县建立健全实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提供了重要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工作实践看,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村(社区)对政策理解和把握不精准,简单以收入识别监测对象,考虑家庭实际情况和支出不够;有的村(社区)监测不及时、不全面,存在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现象;有的村(社区)精准帮扶不到位,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一兜了之”,开发式帮扶措施落实不够;有的村(社区)风险消除简单化,监测对象还没有稳定消除风险就被标识“风险消除”。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进一步强化精准施策,实事求是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工作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覆盖排查。全面排查农户实际生活状况。以湖南省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基准线6900元/年为依据,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家庭刚性支出情况,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重点关注9类人群。①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脱贫的贫困户;②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6900元/年和明显减少的农户;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④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⑤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⑥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⑦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⑧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⑨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多次预警但未识别认定为监测对象的农户。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
(三)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内容,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区域,重点关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超过2%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方式,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五)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在全国防返贫信息系统中打印基础信息对照表,逐户核实核准信息。一是排查核实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二是排查核实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三是排查核实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同时,按照统一要求,采集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三、排查方式
(一)组织基层力量全面排查。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力量,全面开展排查。对可入户排查的,必须入户进行排查;对因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入户或农户整户外出等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了解掌握家庭现状。分类建立排查台账,详细记录排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二)宣传发动农户自主申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引导农户通过向当地村(社区)申请,或通过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0730-2812317”咨询服务热线、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二维码等方式,开展自主申报。
(三)充分利用省平台风险预警。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充分利用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及时筛查预警信息,对反复出现风险而未纳入的户重点排查,提高排查工作实效,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培训部署(4月25日-29日)。县、乡两级采取线上线下等形式,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确保做到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开展集中排查和拟纳入监测对象上报(5月5日-12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完成对所有农户进行全面筛查,确保不留死角,及时对筛查出来需要入户核实的对象逐户核实,并于5月12日前将排查出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信息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三)开展监测对象的识别(5月5日-25日)。根据省局工作方案要求,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对符合条件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履行以下认定程序:
第一步:提交申请(5月5日-12日)。对排查出的农户家庭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向村(社区)提出纳入监测对象申请,签署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财产等信息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申请及承诺授权书》(湘阴乡振组发〔2021〕2号附件1)。
第二步:入户核实(5月5日-12日)。对提出申请并签署委托书的农户,乡镇(街道)、管委会组织入户调查核实,入户调查核实组由乡镇(街道)、管委会干部、驻(包)村干部、村(社区)干部组成,每组不少于2人,通过询问、查看、计算、核实等方式,充分了解农户家庭成员、收入财产、生产经营状况,采集农户相关信息。农户应当如实说明家庭情况,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信。入户调查核实时,由调查人员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湘阴乡振组发〔2021〕2号附件2),并将信息采集表电子档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开展信息比对。
第三步:村评议公示、信息比对(5月12日-19日)。由驻(包)村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申请农户所在村(居)民小组的党员代表及组长组成评议组,召开评议会议。根据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对照监测对象纳入条件逐户评议。对评议会确定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由村(社区)在群众集中地进行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识别审批表》(湘阴乡振组发〔2021〕2号附件3),并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乡镇(街道)、管委会。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对辖区内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进行汇总,于5月12日前报县乡村振兴局。5月13日-15日,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对拟定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并将比对情况反馈给乡镇(街道)、管委会。
第四步:乡镇审核(5月19日-20日)。乡镇(街道)、管委会对村级上报的拟定监测对象入户调查情况和村级评议情况进行审核,并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识别审批表》(湘阴乡振组发〔2021〕2号附件3),由乡镇(街道)、管委会党政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报县乡村振兴局。
第五步:县审核批准、公告(5月23日-25日)。5月23日-25日根据乡镇(街道)、管委会审核的名单,县级审核后,确定监测对象正式名单,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识别审批表》(湘阴乡振组发〔2021〕2号文件附件3),反馈相关乡镇(街道),组织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并在湘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四)开展信息采集录入(6月2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向县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经省、市乡村振兴局审核同意后,由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回退”“清退”系统操作。
(五)问题数据清洗(6月8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完成后,省乡村振兴局将下发的问题数据清单,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对照清单,认真开展问题数据清洗,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进一步提升系统数据质量。
(六)提交总结报告(6月12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含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形势研判及处置情况),形成排查工作总结报告和集中排查情况统计表,于6月12日前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街道)、管委会要把防止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县负总责、镇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乡镇(街道)、管委会具体抓落实。
(二)强化调度指导。乡镇(街道)、管委会要根据方案中时间节点加强对各村(社区)工作督促和指导,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实效;及时发现推广工作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三)减轻基层负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层层加码,排查工作不得随意搭便车。要结合2021年中央和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以及省、市、县督查、暗访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一体做好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充分利用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的预警信息,对4月份已经核处的预警风险信息,直接使用入户核实结果,不再进行排查;严格遵守当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因地制宜采取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实效。
中共湘阴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