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底保障政策
来源:
湘阴县扶贫办
发布时间:
2018-09-30 08: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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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政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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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两线融合 |
2018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285元/月、人,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相互融合”。①对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按农村低保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②对未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按农村低保标准与家庭月人均收入之间的差额发放低保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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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龄老人津补贴 |
鼓励各地政府为65-99岁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补贴,补贴标准100元/人/月。目前湘阴县仅为90-99岁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补贴,补贴标准100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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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百岁老人 保健补贴 |
为本县户籍百岁老人发放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2018年600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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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基本养老 服务补贴 |
对65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贫困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标准:50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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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意外伤害 保险 |
为本县户籍年满60周岁的农村“五保”老人、城乡低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重点优扶对象、失独老人等特困老年人群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其他社会老年人群自愿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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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孤儿基本 生活补贴 |
散居:800元/月,集中供养12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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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残疾人 保障 |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5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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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5元/人/月。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合作医疗免费,三四级残疾人合作医疗交一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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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度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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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26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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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临时救助 |
因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按照“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的原则,由乡镇进行临时救助审批,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困难程度实行分档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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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移民后扶 |
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补助600元/人/年(按季度一卡通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