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政策
来源:
湘阴县扶贫办
发布时间:
2018-09-30 08:13
浏览次数:
1
序号 |
类别 |
政策内容 |
1 |
易地扶贫 搬迁 |
2018年我县按省联席办﹝2018﹞1号文件要求,全部采用集中安置模式,由省建工集团承建;住房面积人均25平方米;贫困户自筹资金按省省联席办﹝2017﹞2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人均不超过3000元、户均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 |
2 |
贫困户危房改造 |
住建部门对“四种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的无房户和C、D级危房户,实施危房改造,严格按照“户申请、村组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的原则。在县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合格后,实行差异化补助政策。扶贫部门根据危房改造的对象进行相应的追补。 |
3 |
移民建房 |
对新建大中型水库困难移民建房按人均25m2砖混结构住房标准补足房屋补偿费。目前,砖混结构的补偿标准在800元/ m2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