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阴县脱贫攻坚工作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
《湘阴县脱贫攻坚工作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县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湘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7月9日
湘阴县脱贫攻坚工作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精细化管理,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在现行标准下确保到2020年底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脱贫,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分类加强对象管理,做深做实帮扶工作,落实落细扶贫政策,全面防范各类风险,杜绝违纪违规问题,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实现剩余未脱贫人口如期高质量脱贫,已脱贫人口稳定可持续脱贫、不返贫,实现全县无漏评、无错退、群众认可度高,全力争创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县。
二、精细化管理内容
(一)贫困对象精细化管理
1.实行分类管理
由县扶贫办牵头负责,通过摸底排查,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划分为红卡、黄卡、绿卡三种类型,建立分类管理数据库。
(1)红卡对象。即所有未脱贫对象,主要任务是对照脱贫标准,因户落实收入、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等帮扶措施。同时,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岗位、残疾扶贫、兜底保障、社会扶贫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斩断贫困根源,实现如期高质量脱贫。
(2)黄卡对象。即脱贫户中的低收入对象,主要任务是结合贫困户实际和发展意愿,在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基础上,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岗位、残疾保障、兜底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帮助其巩固脱贫成果,实现稳定脱贫不返贫。
(3)绿卡对象。即脱贫户中已实现稳定脱贫的对象,主要任务是继续落实结对帮扶和国家规定的到户政策,不断巩固脱贫成果。
2.坚持动态调整
(1)加强对贫困对象的动态监测和管理,对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通过脱贫回访调查,采取扶贫、住建、卫健、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数据比对的方法,结合扶贫信访线索,及时核实核准因病、因灾等因素致贫或返贫的对象,并逐级上报至县扶贫办。
(2)由县扶贫办牵头负责,对返贫对象和新增贫困对象的认定进行核查审定,对认定对象作备案管理,纳入红卡对象管理范围,实现应扶尽扶,确保无漏评、错退情况。
(3)由县扶贫办将返贫和新纳入对象的信息数据反馈到相关行业部门,由行业部门、乡镇、村负责因户施策落实相关政策。
3.严把退出关口
根据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及帮扶实效,分年度有序组织贫困退出工作,严格执行贫困户脱贫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因脱贫质量不高导致返贫的情况,到2020年底全县确保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
(二)帮扶工作精细化管理
1.驻村帮扶
(1)基本要求。按照“贫困村退出、帮扶力量不减”的要求,在脱贫攻坚期内,由县驻村办协调,对建档立卡贫困村派驻3人帮扶工作队,对贫困人口达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派驻帮扶工作队,并由帮扶工作队长兼任该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其他村由乡镇派驻工作队,实现驻村帮扶工作队全覆盖。驻村干部的交通、伙食、工作经费等工作待遇,继续按照《关于明确驻村帮扶干部补助标准的通知》(湘阴驻村领〔2018〕3号)执行。
(2)力量安排。由县驻村办负责,在2018年驻村帮扶安排的基础上,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和规定,明确驻村帮扶工作要求。机构改革涉及的帮扶单位,由合并单位实行“一帮二”“一帮三”的驻村帮扶机制,驻村干部原则上不作调整,保持基本稳定;若驻村干部调整到新单位的,原单位须重新选派人员到帮扶村开展工作;新组建单位同样要落实驻村帮扶责任。
2.结对帮扶
(1)基本要求。在脱贫攻坚期内,由县驻村办负责,协调帮扶单位,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力量,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并明确结对帮扶工作要求。
(2)力量安排。县直及驻县单位帮扶的村,结对帮扶全覆盖任务原则上由帮扶单位安排干部落实,帮扶单位力量难以落实的由乡镇统筹乡村两级党员干部落实。每名帮扶责任人结对户数不得超过5户。
(3)健全制度。一是建立走访联系制度,结对帮扶干部要对结对帮扶未脱贫户每月走访一次以上,对结对帮扶已脱贫户每季度走访一次以上。二是建立帮办实事制度,要求帮扶责任人俯下身子开展入户帮扶工作,深入了解贫困户家庭情况和思想状况,帮助贫困户解决燃眉之急。对无法立刻解决的贫困户困难,要耐心解释,及时向组织反馈。三是建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帮扶责任人详细记录入户走访及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填写《扶贫手册》等台账资料。四是建立工作考勤制度,要求每名驻村帮扶干部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如实记录开展入户走访等方面内容。县委组织部、县驻村办、县扶贫专项督查组将定期调阅检查。工作日实行“钉钉打卡”考勤签到,驻村干部每月驻村不少于20天。五是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对走访不及时、帮扶效果差、群众满意度低的帮扶责任人要求限期整改,问题突出的调整召回,并对派出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政策落实精细化管理
由相关行业部门负责,对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就业扶贫、住房保障、饮水安全保障、残疾人保障、兜底保障、扶贫资金、社会扶贫等政策进行梳理和必要的调整,将各项行业政策精准宣传到户、落实到户。
1.产业扶贫政策(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以项目支撑,培育一批对扶贫户带动能力强的扶贫主体;
(2)加强产业扶贫企业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认真做好产业扶贫指导员的培育与监管工作;
(3)对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产业帮扶支持和农业保险费支持;
(4)坚持“四跟四走”路子,组织实施好产业扶贫项目,加强产业扶贫企业的资金监管。用好直接帮扶、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等有效方式,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5)建立健全产业扶贫风险防控机制,加大产业扶贫失败的后续处理工作力度。
2.教育扶贫政策(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1)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各项资助政策,强化教育精准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功能,保证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资助全覆盖;
(2)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完善控辍保学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稳定在93%以上,除因身体状况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3)通过送教上门等方式安置因身体状况不能正常到校就读的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
(4)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为农村学校公开招聘紧缺科目教师,逐步扩大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规模(含建档立卡贫困生);
(5)加强贫困地区乡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条件,保障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通过走读、寄宿方式有学上、上得起学。加强特教学校的建设。
3.健康扶贫政策(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确保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完善动态纳入参保机制,个人参保财政补贴按标准落实到位;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意外伤害除外)和“一站式”结算;“ 一站式”结算专户资金到位率100%;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医疗报销相关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全病种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上级要求;
(3)组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年进行1次免费体检,常住贫困人口体检率达100%;实现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签约服务率达100%,每季度为慢病大病患者提供1次随访服务;对患有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分批分类集中救治;规范贫困人口就医秩序,坚持“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确保县域内就诊率达90%左右;
(4)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社区)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确保每个建制村都有一所卫生室并配备合格的村医和基本药物。加强基层卫生本土化人才培养,强化人才与技术同质化培训。
4.住房保障政策(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发改局)
(1)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进行危险性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告知农户。A、B级逐户挂牌标识,C、D级纳入存量危房;
(2)全面核实危房改造对象,按省厅实际下达任务数完成2019年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3)加强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和建房标准监管,改造后的房屋应符合《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和《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指南(试行)》的要求,达到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建筑材料合格,面积适当,并具备卫生厕所等基本设施,确保贫困农户住房安全保障到位;
(4)实行差异化补助政策,确保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通过扶贫明白卡发放到位;
(5)严格执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标准,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力度;编制并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使用方案,做好搬迁对象的后续帮扶工作;完善好2018年鹤龙湖保合社区集中安置点的搬迁入住及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原有住房的拆旧复垦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拆旧复垦到位。
5.饮水安全保障政策(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确保贫困人口有水喝且饮水安全。集中式供水用户水质应符合GB5749规定(不含菌落总数和消毒剂指标);分散式供水用户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
6.综合保障政策(牵头单位:县民政局、残联、县委统战部)
(1)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街接,实现“两线融合”;
(2)全面落实贫困残疾人两项补贴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高中生子女以及残疾人大学生、高中生本人(全日制公立学校就读)教育资助;落实重度残疾人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政策;
(3)凝聚社会各届参与社会扶贫的合力,继续推进“百会千商同心结对”“万企帮万村”等社会扶贫工作;组织好“我想有个家”“泛海助学行动”“环洞庭湖佛教界助学活动”等扶贫活动。
7.就业扶贫政策(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1)完成2019年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700人,完成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135人,完成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200人;
(2)建立就业扶贫基地10个,建立就业扶贫车间10个,适度指导乡镇开发公益性岗位,并给予一定补贴;
(3)对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平台内2019年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费补助应补尽补;
(4)对吸纳本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企业,进行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8.注重扶贫扶志(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1)广泛宣传扶贫政策,报道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
(2)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活动,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教育引导,强化典型示范,培训提升技能,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的能力和信心,坚决摒弃“等靠要”思想。加强政策引导,改进帮扶方式,动员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实施,避免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防止政策“养懒汉”;
(3)继续开展文明村镇、社区创建工作,完善农村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开展农村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
9.信访舆情处置(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1)由县扶贫信访办公室负责,建立一月一通报一考核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一案一档”办理要求,加大对信访舆情处置的复核力度;进一步畅通县乡村三级信访渠道;加大信访排查力度,做好初信初访处置,确保小问题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镇,切实减少越级信访量;加强舆情管控,及时、有效地处理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
(2)对省级以上扶贫信访舆情和重点难点信访事项,实行联乡镇县级领导牵头、乡镇党委书记包案、县直相关部门配合的调查处置机制,实行重点交办、挂牌督办、逐案销号、定期通报制度,坚决杜绝重复访、群体访的发生。
(3)对当年度省级以上扶贫信访总量第一的乡镇,脱贫攻坚不得评先评优;对当年度发生重大扶贫信访舆情、中央媒体曝光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乡镇和县直单位,综合绩效不得评先评优。
10.规范金融扶贫(牵头单位:人民银行)
(1)由县人民银行牵头负责,进一步规范金融扶贫各类贷款的发放,防止金融机构以支持脱贫攻坚的名义违法违规发放贷款。
(2)由县扶贫办、金融办负责,规范扶贫领域各类保险的投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3)积极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工作,明确县农商银行的主体责任,联合镇村两级,通过引导还贷、合理展期、依法清收等方式,确保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率严格控制在1%以下。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6月)。研究出台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研究制定本地方、本部门精细化管理方案并报县扶贫办备案,逐级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6月-7月)。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三率一度”,全面落实贫困对象、帮扶工作、政策落实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查漏补缺,对标达标,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推动管理精细化、工作规范化。
(三)质量提升阶段(2019年8月-2020年12月)。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坚持分类管理、精准施策,注重城乡统筹和专业服务,全力防范风险,全面巩固成效,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齐奔小康。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继续坚持县级领导脱贫攻坚包联责任制和行业部门、驻村单位、乡镇、支村委逐级抓落实的联动责任制,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县“一盘棋”有序推进。各行业扶贫分管县级领导每季度至少专题调度1次,各乡镇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脱贫攻坚工作,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驻村工作队要遍访辖区内贫困户,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提升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建设专业队伍。进一步配优配强县扶贫办的干部力量,各行业部门安排专职干部负责行业扶贫,派驻工作队实现对所有村的全覆盖。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进一步配优配强村级班子。由乡镇负责,在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村(居)配备1名扶贫信息员。由县委组织部负责,通过分层次、分批次培训的方式,组织对县乡村三级扶贫干部开展政策业务培训,提升扶贫干部的综合能力。切实关爱激励扶贫一线干部,对工作扎实、业绩突出、作风优良的扶贫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三)严格资金监管。由县财政局牵头负责,督促各行业部门、乡镇、村(社区)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呆账滞拨等情况发生。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财政、审计等单位,对2017年以来各行业部门、乡镇和村(社区)的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断规范全县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相关线索移交纪委监委调查处置。
(四)建立长效机制。此项工作作为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和县脱贫攻坚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问题整改,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活动成果,放大活动效应。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特殊性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巩固贫困村脱贫的基础,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