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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扶贫办 发布时间: 2020-02-26 11:17 浏览次数: 1

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单位:

为全力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全部脱贫,同步实现小康,根据中央、省《关于做好产业、就业摸排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具体负责,分行业、分部门、分乡镇、分村、分户组织实施。行业扶贫工作排查由各行业牵头单位负责,乡镇(街道)脱贫攻坚大排查由各乡镇(街道)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二、排查安排

此次排查安排1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产业就业专项排查(2月22日-2月29日)

此次摸排范围包括所有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整户无劳动力的除外 )和2019年巳摸底出来登记在册的边缘户,特别是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或者参与产业扶贫项目的贫困户,重点针对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巳外出务工人员和计划外出务工人员三类人员进行逐户调查。一是摸排工作要以户为单位进行;二是就业帮扶需求部分的摸排对象为2019年外出务工的人员和今年有外出务工意愿的人员;三是产业帮扶需求部分(含扶贫小额信贷需求)要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全面摸排,包括无外出务工和无外出务工意愿的贫困户、有外出务工人员但家中仍有留守劳力且有意愿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四是不要遗漏边缘户,因为边缘户受疫情影响也可能陷入贫困。

(二)“三精准”“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排查(3月1日-3月10日)

1、精准识别和退出(牵头单位:扶贫办)

(1)漏评:重点清查大病重病户、残疾人户、重灾户、移民户、低保户中未达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

(2)返贫:重点清查“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以及饮水安全、生活用电等方面未达标的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

(3)单人纳入的对象:重点排查扶贫信息系统人口数与实际人口数、户籍人口数不一致的问题。

2、精准帮扶(牵头单位:县派驻村办)

(1)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全覆盖。后盾单位是否按照“尽锐出战”的要求安排驻村工作队,贫困村工作队员是否达到3人、贫困人口超过100人的非贫困村工作队员是否达到2人,驻村时间每月是否达到20天,结对帮扶覆盖率是否达到100%。

(2)驻村帮扶工作成效。驻村工作队是否做好加强政策宣传、建强基层组织、发展脱贫产业、参与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开展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和精准退出、参与监管扶贫资金项目安排使用、加强日常管理和后盾单位保障等工作;是否出台巩固提升方案并组织实施;是否有采取有针对性巩固提升帮扶措施

(3)结对帮扶工作成效。是否按要求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或商定“一户一策”脱贫措施,落实扶贫政策和解决实际问题;是否采取有针对性巩固提升帮扶措施。

3、住房安全(牵头单位:住建局、发改局)

(1)住房安全保障情况。①是否存在已脱贫户住房安全无保障;②是否存在未脱贫户或其他3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无保障。(责任单位:住建局)

(2)政策执行情况。①是否精准开展房屋危险性鉴定、标识,并告知农户;②危改是否按程序开展,是否公示公开;③是否按要求公布住房安全保障咨询投诉电话;④是否按规定组织初步验收或达到安全评定要求通过初步验收。(责任单位:住建局)

(3)突出问题整改和工作落实情况。①交办问题是否整改落实;②乡村是否开展质量问题排查;③省、市、县抽查指出质量安全问题是否及时整改。(责任单位:住建局)

(4)易地扶贫搬迁。①省、市、县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②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就业是否按要求落实;③集中安置点管理服务功能是否完善;④搬迁户不动产登记是否开展。(责任单位:发改局)

4、教育扶贫(牵头单位:教育局)

(1)是否存在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辍学,是否采取控辍保学措施。(责任单位:教育局)

(2)是否落实扶贫助学政策。(责任单位:教育局)

(3)是否落实职业学历教育扶贫补助(雨露计划)。(责任单位:扶贫办)

(4)是否规划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责任单位:扶贫办)

5、健康扶贫(牵头单位:卫健局)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否实现应保尽保,贫困人口是否落实参保补助政策。(责任单位:医保局)

(2)“一站式”结算、先诊疗后付费和住院费用报销情况。①县域内住院是否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是否有收取押金的现象;②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是否达到 85%以上;③贫困户县外住院“一站式”追补结算是否落实。(责任单位:医保局)

(3)大病专项救治、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分级诊疗。①29种大病定点医院专项救治政策是否宣传到位,大病患者对政策是否知晓。②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对慢病签约服务是否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是否存在未签约或服务未到位的现象。③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是否达到85%以上,转诊病人是否按要求办理转诊手续。(责任单位:卫健局)

(4)行政村卫生室是否投入使用,房屋产权是否村集体所有,医生配备是否符合条件。(责任单位:卫健局)

6、安全饮水(牵头单位:水利局)

(1)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是否保障。

(2)是否存在因工程质量差、工程未发挥效益、水质安全无保障等影响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的现象。

(三)其他政策落实及涉贫风险防控排查(3月11日-3月20日)

1、消费扶贫(牵头单位:商务粮食局)

摸清贫困户现有农产品底数及今年预计生产农产品品种、数量。

2、社会兜底保障(牵头单位:民政局)

(1)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情况。①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是否纳入低保;②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是否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③自主收入未达到低保标准的已脱贫建档立卡对象是否退出低保;④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认定是否准确;⑤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是否存在“三保障”问题。(责任单位:民政局)

(2)是否对申请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组织核对。(责任单位:民政局)

(3)贫困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①残疾人两项补贴是否落实;②贫困残疾人是否参加并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代缴;③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申请享受残疾人教育资助是否落实。(责任单位:残联)

3、社会扶贫(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

摸清贫困户当前需求,并分类整理。

4、产业风险(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1)贫困村是否成立合作社,是否工商有登记,是否有带动贫困户花名册,是否有业务往来账务。

(2)产业扶贫覆盖面暨利益联结情况,①有产业发展能力、意愿的贫困户是否得到产业扶持(享受奖补、技术指导、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②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村发展产业(至少满足开展技术服务、建设农副产品基地、实施投资项目、安置贫困人口就业、保底收购农产品等条件中的两个条件)的。有产业发展能力、意愿的贫困户是否全部按照“龙头企业+贫困户”或“合作社+贫困户”的联结方式(组织贫困户以资源、资金等入股,或与贫困户签订生产合作协议、委托帮扶协议、提供保底价收购,或聘用贫困人口务工)联结。③贫困户是否知晓对接何种产业及分红情况。

(3)贫困人口发展产业技术支撑情况。产业指导员是否有效开展农技培训、技术服务等工作,贫困户是否因未提供技术指导或未组织技术培训造成产业发展失败。

5、扶贫资金风险(责任单位:财政局)

项目资金状况,资金是否及时拨付使用;是否存在擅自变更资金使用用途,是否存在虚报冒领、贪污挪用,账务处理是否规范,资料是否齐全,资产是否确权登记。  

6、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责任单位:农商行)

贫困户申请小额信贷是否符合条件,信贷使用用途、还款日期,是否有能力还款;扶贫小额信贷利率、贴息等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7、光伏电站风险(责任单位:发改局)

酬塘湖光伏电站利益联结机制是否紧密,分红是否及时发放;村级光伏电站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安排专人维护,乡村是否监管到位。       

8、涉贫信访舆情风险(责任单位:扶贫办)

全面摸排各类涉贫问题线索,对2019年1月份以来国家、省级信访案件、市级上访件、重复上访件、个别缠访闹访件的办结情况进行摸底。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排查责任。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是落实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方向、找短板补短板、拉紧责任链条的一项重要举措。此次大排查活动要严格按照排查内容分阶段组织实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科学安排工作进度,全力开展排查工作,不可交叉排查搭便车,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受疫情影响贫困户外出务工意愿、就业服务和产业发展需求信息采集表》(第一阶段产业就业专项排查表,见附表)请乡镇(街道)组织专人按省办要求于2月2 9日前全部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其他阶段的表将陆续按排查时间下发。

(二)坚持边查边改。各乡镇要组织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全面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并及时上报行业单位。帮扶责任人要全面对照排查问题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问题立即落实整改,并结合入户整改做好政策宣传、政策落实工作,不能整改的要及时反馈给行业单位,做到边查边改、真查实改。

(三)及时总结分析。行业单位要及时汇总分析大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问题出现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长效解决方案,杜绝该类问题再次发生。行业单位解决不了的,要收集汇总,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湘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