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阴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2018—2020)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人民政府   2018-09-28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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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发〔2018〕12号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金龙新区、漕溪港临港产业新区,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现将《湘阴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2018—2020)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湘阴县委        湘阴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5日


湘阴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2018—2020)行动方案

为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湘阴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不断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根据《岳阳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2018—2020)行动方案》(岳发〔201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注重高质量发展,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湘阴版本”,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总体目标

(一)产业兴旺。按照“调优粮食生产、调高特色水产、调精健康养殖、调活休闲农业”的思路,着力构建以优质稻、特色水产、有机蔬菜和休闲农业为主导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至2020年,力争创建市级农业产业化特色小镇2个,示范引领全县农业产业融合化、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二)生态宜居。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规范建房和“空心房”整治示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稳居全省前列。

(三)乡风文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湘阴精神”,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四)治理有效。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对人才吸引力逐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五)生活富裕。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000元以上,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面脱贫,小康社会全面建成。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将“三农”工作列为当前和今后工作日程的重中之重,始终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和全县上下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三)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坚持乡村全面振兴。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五)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做好规划设计,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四、重点任务

(一)以特色小镇引领促现代农业“兴”

以鹤龙湖镇和樟树镇争创产业强、环境美、品牌响、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的市级特色小镇为试点示范,引导激励农村乡镇立足实际、各展其长、创新发展,推动县域农业由提产增量向提质增效转变。

1. 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稳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生态大米、鹤龙湖蟹虾、横岭湖白鱼、樟树港辣椒、湘阴藠头、合湖蔬菜、石塘萝卜、东塘蔬菜等特色农产品。至2020年,全县高档优质稻面积达30万亩;鹤龙湖、洋沙湖、杨林寨、新泉、南湖洲、岭北和湘滨等乡镇,建成10个3000亩以上集中连片稻鱼稻虾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全县稻鱼、稻虾、稻蛙等综合种养面积达10万亩;樟树港辣椒、樟树港黄瓜、百树山提子、杨林寨甜瓜、石塘萝卜、青山岛藜蒿芦笋等特色果蔬种植面积达5万亩;全县各乡镇建成稻油基地5万亩,建成稻菜基地5万亩,建成茶叶基地5万亩。力争每年申报一个省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实施好鹤龙湖省级现代农业特色示范园项目,打造以粮食生产、加工为重点的全链条、高品质产业核心区。争创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个。实施林地效益倍增计划,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林产品加工,科学建立油茶及特色经果林示范基地,至2020年,全县林业总产值达6亿元,农村人均林业纯收入达920元。

2. 强化第六产业理念。精准挖掘鹤龙湖镇和樟树镇产业特色、生态禀赋和人文底蕴,按市场导向、资源整合、创建引领、打造品牌、奖补激励的原则,示范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成功创建市级农业产业化特色小镇。以新型工业化思路谋划现代农业发展,重点招商引进粮食、畜禽肉类、水产深加工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至2020年,全县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达100家,食品加工产业总产值达90亿元,加工转化率达70%,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原值比达2.5∶1,农业产业化总体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鼓励工商企业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至2020年,力争新增国家五星级休闲农庄1个,争创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4A级旅游景区2个、3A级旅游景区2个;新增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6家;新增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建设田园综合体3个、国家现代农业庄园1个、特色旅游小镇3个、特色旅游村5个、乡村旅游点10个。推动“互联网+”向农业全领域、各环节渗透,农村电子商务实现“村村通”。

3. 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健全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体系基本建成,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加强农产品品牌体系建设,开展品牌强农行动,至2020年,力争新培育综合产值过5亿元的区域公用品牌1个、过3亿元2个,企业品牌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1个、过5亿元3个。新增绿色食品30个、无公害农产品10个、有机认证4个、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1个,全县“三品一标”农产品有效总数在150个左右。

4. 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大干水利建设,至2020年,完成洋沙河和镜明河的二期工程治理、57座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赛美灌区6.92千米主灌渠节水改造、湖区35处外排病险泵站除险加固和设施更新改造、4.12万亩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启动湘资垸、岭北垸堤防加固工程,维修改造小型灌溉泵站7座、排灌渠道54条16.8千米,加固内湖堤防工程4处14千米、撇洪河堤1处2千米,整治排水渠系工程13处44千米,改建14处控水闸。扎实推进沟渠塘坝清淤,疏浚沟渠7339条5948千米,清淤塘坝4366处3232万立方。推进试验灌溉区水利设施管理和水价改革试验,规范组建农村基层用水组织,农业水费计收基本到位,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措施广泛应用,基本建成计量设施完善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全县农业机械化水平由基本机械化中级阶段进入基本机械化高级阶段。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应用,至2020年,完成3000口沼气池维修维护,推广安装太阳能热水器4500台,打造太阳能热水器示范乡镇5个。积极申报2019年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完善乡村服务网点5处,巩固扩大联合管网供气成果,吸收更多农户使用清洁能源。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实施智慧农业林业水利工程,推进物联网实验示范和遥感技术应用。

5. 建立现代农业生产服务体系。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至2020年,全县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总数分别达1360家和600家,其中2018年分别新增100家和60家。打造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现代农业服务企业,至2020年,全县新成立装备精良、管理规范的农机专业合作社30家,培育资产达200—500万的20家,农田覆盖1000亩以上的国家级农机专业合作社2家、省级农机专业合作社18家、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20家。加快全省惠农综合服务工程示范县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县乡村三级“两组织一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县、乡供销惠农服务公司、村级惠农综合服务社建设,健全惠农服务功能,打造为农服务的“国家队”。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力争2020年实现土地流转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价格评估等服务全覆盖。广泛开展农民培训,以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为主要培训主体,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700人次以上,至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总数达2200名。招募科技服务团队,带动300名科技人员服务农业农村。

(二)以人居环境改善促农村家园“美”

6. 实施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加强农房建管,坚持“建管”并重、三个结合和“七个严禁”原则,严把规划、选址、审批、监管和验收关,全面实现“三个三”目标任务。近3年每年新建30栋以上集中建房点12个以上,其中2018年新建集中建房点20个。至2020年,集中建房点总数达60个,按图建房率100%。加快农村危房改造, 2018年完成4类危房改造1100户,2019年完成1191户。

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坚持“拆、建、管”并重,将沿湘江、洞庭湖等生态环境治理重点流域,已创建省级名镇名村、魅力宜居村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和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片区,纳入规范村民建房“三个三”范围的重点村庄,列为重点整治区域, 2018年完成重点乡镇整治任务。至2020年,全县农村新增拆旧复垦耕地面积9000亩以上,其中2018年增减挂4000亩、宅基地复垦6000亩。

7. 实施生态环境提升工程。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掀起农村“垃圾处理革命”,至2020年,各乡镇普及垃圾中转站,农村垃圾分类收集率、垃圾统一收集清运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掀起农村“厕所革命”,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改造(新建)农户卫生厕所,全面完成偏远村、贫困村旱厕改造,启动以乡村旅游风景区、公众活动集聚区等为重点的公共厕所建设,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新建)任务,户用三格式、四格式、沼气式、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100%。掀起农村“绿色生产革命”,实施化肥、农药“负增长”行动,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至2020年,恢复发展绿肥20万亩以上,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面积3万亩,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5%,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1%,化学农药使用总量减少12%以上。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禁养区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关停退养或搬迁,加快推进畜禽适度规模养殖,至2020年,全县畜禽规模养殖比重在5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在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达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在75%以上,依法关停未按期安装粪污处理设施和未实现达标排放的规模养殖场。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推进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湘江治理保护,保障水安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修复水生态、改善水环境、强化水管理,至2020年,全县城乡黑臭水体治理实现全覆盖,黑臭水体得到基本治理;完成鹤龙湖镇、南湖洲镇、东塘镇、三塘镇、杨林寨乡、樟树镇、湘滨镇、新泉镇、岭北镇、六塘乡、金龙镇、玉华镇、静河镇等13个建制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天然水域水质恢复到Ⅲ类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修复湿地5.74万亩,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以上。深化城乡绿化三年行动,至2020年,工程造林4万亩,建设农田林网2.8万亩,建设“绿色村庄”20个、“森林小镇”10个、义务植树基地40个,庭院美化示范户1400户, G240、S308线和机场路等县域主干道沿线实现绿化;绿化公共墓地10处,“空心房”复绿4474户,全县林地面积达33.4万亩,森林蓄积量达12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14.45%。

8. 实施“美丽乡村”创建示范工程。突出因地制宜、以点带面,按照一镇一特色、一村一景韵,完成新农村连片建设规划,扩大示范创建规模,建成金龙镇美丽乡村示范片,力争每年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3个、市级美丽村庄3个、市级美丽社区1个。

(三)以精神文明建设促乡风文明“淳”

9.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符合农村特点的有效方式,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农家书屋思想道德宣传教育的功能作用。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弘扬诚信文化,净化社会风气,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关爱网络,开展“情暖童心”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行动。

10. 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全域推进“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扩大火化区域,至2018年底,文星镇(城区规划范围)区域新死亡人口遗体火化率100%,洋沙湖、漕溪港、岭北、新泉、金龙等5个乡镇辖区内新死亡人口遗体火化率30%;至2020年底,县域新死亡人口遗体火化率100%。倡导丧事简办,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抵制封建迷信活动,至2018年底,全县80%的行政村(社区)实行丧事简办;至2019年底,全县所有行政村实行丧事简办。加快农村公墓建设,至2018年底,完成新泉、岭北、漕溪港、樟树和湘滨等5个乡镇公墓建设;至2019年底,农村公墓建设实现全覆盖。推广文明祭祀,2018年积极推广宣传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健康文明的新祭扫方式,至2019年底,全县全面实行文明祭扫。以关爱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为重点,广泛开展农村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重点以文明村镇创建为抓手,分类推进,层层落实,至2020年,全县50%以上的村镇达到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标准。

11. 弘扬“湘阴精神”。深度挖掘湘阴名人文化、湖湘文化和龙舟等民俗文化,结合岳阳求索精神、忧乐精神、骆驼精神和平江起义革命精神,大力弘扬敢于担当、勇于争先的“湘阴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自觉成为“湘阴精神”的宣传者、践行者和“左公故里、美好湘阴”的建设者。

12. 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物保护线,保护好岳州窑、百梅窑址、惜字塔、左太傅祠、柳庄、黄花城址、新泉寺水闸和燎原水库等100余处文物古迹、传统村落、特色民宿、农业遗址、灌溉工程遗产,支持岳州窑文化复兴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力争成功申报2—3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项目。

13.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健全完善农村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提高综合服务效能。深入实施文化精准扶贫,保障农村群众的公共文化权益。指导农村群众广泛开展文化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至2020年,农村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覆盖,建立和整合乡镇综合文化站14个,村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乡村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的乡村人口比例达到30%,乡村体育健身队伍达到200支以上。

(四)以基层基础夯实促乡村治理“安”

14.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树牢“党建+”理念,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各项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和坚强堡垒作用,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以“支部设置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党支部“五化”建设,重点打造50个村(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纪实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双述双评”“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等制度。依托“互联网+监督”平台,加强村级账务规范化建设。开展新一轮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工作,加强换届后村 (居)“两委”班子建设,开展村干部履职能力评估,及时调整不适应岗位人员。大力实施“头雁工程”,采取参加市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轮训和乡级日常教育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层分类抓好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履职能力培训,全面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分批举办“怎么当好书记”专题培训班,组织村(社区)支部书记和县直部门党组织书记到先进县市考察学习,提升履职能力。选优派强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发展壮大薄弱村、空壳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议事会为议事主体、村民委员会为执行主体、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主体的“四位一体”村级治理机制。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整县推进“党建+协会”工作模式,有序推进“党建+金融”“党建+养老”“党建+旅游”等模式。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落实“四议两公开”、党务村务公开制度,推动村级事务阳光运行。管好用活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线上”:探索“智慧党建”推进路径,以“58岳农”平台为主线,推进与县人社局“智慧人社”系统、县政府“政务外网”的“三网”融合,打造“岳农”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实现210个村(社区)网上查询服务和网上办事,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线下”:按照“办公场地最小化、服务场地最大化”的原则,进一步调优整合“七室”功能布局,推进村级卫生室、“五保户”护理中心、“四点半课堂”、村民大舞台、惠农服务社、农村客运停靠点、党建+协会组织办公场所等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治理农村基层“微腐败”,构建反腐倡廉“微机制”,依法严惩群众身边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落实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一票否决制”,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扎实推进2018年“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15. 深化村民自治实践。规范、完善村民自治规章制度,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和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建立乡贤荣誉激励机制,探索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机制。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集中清理上级对村级组织评比多、创建达标多、检查督查多等突出问题。

16. 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坚持法治为本,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通过各类新媒体和庭审直播等形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至2020年,全县完成普法宣传活动40场次以上,受教育群众5万人次以上。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深入农村社区开庭。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构的作用,按照“村级协商、乡级调解、县级仲裁”的工作模式,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力度。建立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网络格局,全面建成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合。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至2020年,力争创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在乡村开展信访“三无”创建活动,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化解。加强农村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农村民族宗教工作水平。

17. 建设德治乡村。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围绕勤劳致富、崇德向善、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内容开展文明家庭、“好家风好家训”“好媳妇、好公婆、好妯娌”等评选活动,农户参与率达95%以上。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家庭等活动,持续推进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表彰活动,深入宣传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18. 建设平安乡村。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做好重大刑事案件预防处置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巩固深化整治“三违三强”专项审判行动效果,发布涉黑涉恶专项审判行动白皮书。开展“平安村(社区)”“无毒村庄”“无毒社区”等创建活动,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和村级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建好“雪亮村庄”5个。做好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处置工作,开展乡镇安监站标准化建设,2018年完成乡镇安监站统一设置、统一标准、规范运行。至2020年,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数量从目前的7个增加到10个。

(五)以全面小康建成促农民生活“富”

19. 巩固脱贫成果。以脱贫、巩固、降率为目标,大力实施“十大扶贫工程”,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至2018年,完成5634名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加强已出列贫困村和已脱贫贫困户巩固提升工作,全县贫困发生率降至1.2%以下。至2020年,现行标准下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累计脱贫率达100%,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20. 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成果,义务教育巩固率在99.6%以上。认真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幼儿毛入园率达96.6%。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行乡村教师“县管校聘”,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提高乡村教师待遇,适当提高乡村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加强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

21. 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全面完成建制村卫生室新建和改扩建任务,完成210个村(社区)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加强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采取培训、跟师学习、到县乡两级医院短期进修等途径,提高乡村医生业务能力。建立一支爱岗敬业、业务娴熟的妇幼保健队伍,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服务工作,加大对妇幼保健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22. 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进一步降低门槛,提高报销比例,探索实施低收入农户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巩固城乡居民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实施基层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提升行动。实施乡村创业促进行动,开展精准就业扶贫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至2020年,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分别达到95%和98%;累计发放农村创业主体创业担保贷款3000万元,其中2018年发放1000万元;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均实现转移就业,其中2018年转移就业750人;累计培训和引进各类人才3000人,其中2018年培训和引进1000人;五保户、孤寡老人、残疾人生活质量有效改善。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地方财政困难群众救助配套资金每年增加5%以上。

23. 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8年解决农村1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人口自来水覆盖率达90%以上。实施农村电网优化工程, 至2020年,新建220千伏变电站1座、110千伏变电站2座、35千伏变电站3座;增容改造110千伏变电站3座、35千伏变电站5座;升级改造110千伏线路40千米、35千伏线路60千米;完成农村10千伏线路和村级配网改造。实施“四好农村路”工程,至2020年,新增乡村公路400千米, 提质改造现有公路,基本解决农村公路“会车难”问题,实现25户以及100人的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推进“互联网+乡村振兴”,改善通信设施,新建通信基站930个,新建光缆线路560千米。

五、保障措施

24.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湘阴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人大、政府、政协分管负责人和农业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卫计局、文体广新局、商务粮食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农业局、水务局、林业局、水产局、农机局、经管局、移民局、畜牧局、生态能源服务中心、文物旅游局、科技局、供销社、扶贫办、全域环境整治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相应建立一把手牵头负责、专门班子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每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乡村振兴战略任务落实情况。要按“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标准,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育、配备、管理、使用,全面提升“三农”工作队伍能力和水平。

25. 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落实国家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同地同价”。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增加村级公共服务自给能力。全面完成农垦改革等各项改革任务。

26. 加大投入保障。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加大财政投入“三农”的考核力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相适应。优化财政供给结构,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制定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融资、并购重组和挂牌上市。鼓励金融机构推出适合农村发展的金融产品,加加快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步伐。积极开发符合我县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农业设施、水果、蔬菜、茶叶等特色保险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27.强化人才支撑。推动产教结合,支持高校、职业院(学)校综合利用教育培训资源,灵活设置专业(方向),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化后续人才。利用县农业广播学校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体的实用技术和地理优势,扶持培育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多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全面落实高校、科研院所、推广机构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机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建立激励机制,吸引支持企业家、专家学者等人才,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捐资捐物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发挥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群团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合力推进乡村振兴。

28. 严格督查问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制定专项考核细则,跟进督促,确保落实。加强人大、政协监督,充分发挥县人大、政协职能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参与乡村振兴。加强执纪监督,着力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查处基层干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慵懒散拖、推诿扯皮、被动应付、工作不实、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着力查处部门利益至上、不深入实际、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问题。